垃圾土头随意丢在路边。 厦门日报讯(文/记者 袁舒琪 图/记者 张淇辉) 绿化带、山上、墙角、小路……偷倒土头垃圾的现象屡禁不绝。近日,本报报道多处土方垃圾当街堆放,破坏城市市容市貌,引起市民反响,部分市民提出疑问,监管土头垃圾倾倒的部门是那些?监管流程又是如何?更进一步的疑问是:既然有监管机制,土头垃圾为何又会“横行”? 对此,记者展开进一步调查,市渣土办坦言,土头垃圾问题未解决的症结,还在于牵头单位、成员部门责任不明确等。市渣土办相关负责人表示,近日将针对此事召开协调会,明确各部门职责。 【对比明显】 ●合法“贵”:各类费用相加上百元 ●随意“省”:“若不被抓到利润可观” 偷倒土头垃圾处罚其实并不小——根据建设部《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随意倾倒、抛撒或者堆放建筑垃圾的,由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对单位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200元以下罚款。 尽管处罚挺严,还是不乏“偷倒分子”铤而走险,究其原因,还是钱的问题。 “若是合法倾倒,从把垃圾运上车到倾倒,每个环节都得花钱。”从事运输土头垃圾的黄师傅说,要想装满一车土头垃圾,请人就得花近百元。厦门合法倾倒点又都设于岛外,倾倒一趟,来回要花几十元油钱。到了倾倒点,倾倒垃圾一般还要交约15元。 黄师傅说,如此计算,倾倒一次垃圾至少花费上百元,但随意倾倒几乎就是“零成本”。 “如果不被抓到,‘节省’成本,利润还是很可观的。”黄师傅说,正因抱着这样的侥幸心理,许多同行才会无视高额罚金,执意倾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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