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厦门频道首页> 城事 > 正文

厦恢复交通监控违法记分制度 私家车违法被拍也扣分

2014-11-14 10:33:54陈小斌 来源: 厦门网  责任编辑: 刘玮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警方如何取证

图片证人证言均可为证

昨日,福建省公安厅正式对外宣布,12月1日起,对监控拍到的私家车交通违法行为,重新恢复执行记分制度。随后,记者向厦门市公安局和厦门高速交警支队核实获悉,厦门也将于12月1日起正式恢复并执行“监控违法”记分制。

新规执行后,对属于按规定要记分的私家车交通违法行为,除了通过辨认证据图片、图像外,还可以通过确认当事人书面陈述和签字确认、询问当事人、收集证人证言、审查当事人提供的证据等方式固定证据,来确定机动车驾驶人,并对其依法处罚和扣分。

经调查后,仍不能确定机动车驾驶人,则对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依法实施处罚,但不予记分。

罚单怎样处理

被记分者需到窗口处理

按照现行规定,发生“只处罚、不记分”的私家车违法行为,车主只需要通过网络信息平台就可以在线处理和缴款。新规执行后,被扣分的驾驶人需要到公共服务窗口进行处理。

部分市民担心,在12月1日之前的“监控违法”,没有及时去处理会不会也要被扣分?

相关民警表示,会按照“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的原则,也就是说,12月1日之前的“监控违法”,按照之前的规定处罚;恢复记分后的违章,则按新规处罚。所以,车主们不必紧张,不要听信传言,一窝蜂挤到交警窗口处理违章,以免引起不必要的麻烦。

冒名顶替咋办

买分卖分将被严肃处理

此外,警方还表示,会严厉打击“买分卖分”的行为。为避免有人“冒名顶替”为他人“销分”,交警部门会根据现在执法记录仪以及办事窗口的监控比对,发现可疑人员,查证后将移交公安相关部门依法进行严肃处理。若发现一个人多次为多部不同车辆处理“销分”,将把其列入重点监测嫌疑人范围,进行调查。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更多>>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