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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着破自行车收停车费不给发票 大姐称上头有老板

2014-11-14 08:01:00吴林增 来源: 东南网  责任编辑: 刘玮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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乱象2 拉铁链“圈地”地点:薛岭村博士花园进去路段

网友“阳光”反映:从博士花园这条路进去,有人拿铁链把地围起来,就要收停车费。如果不给停车费,车子就要被喷漆或后视镜被弄坏。

核实:从博士花园进去,还有走100米左右。在一个垃圾站旁边,导报记者看到了两处铁链圈起来的“停车场”(下图)。这个“停车场”,停车位很少,最多的三个停车位。昨日下午4点,导报记者来到现场,等了半个小时,看不到管理人员。

附近小卖部的店主说,“圈地”的是阿强(音)。被铁链圈起来的地方是一块拆迁地。店主说,那块地原本是阿强家的,征迁后,不知道属于谁。

对于喷漆、破坏车等情况,这名店主不想说。至于这个“停车场”具体产权,也没法进一步核实。

但导报记者注意到,此处大有“此山是我开,此树是我栽”的意思,铁链一圈就是“收费场”。墙上歪歪斜斜写着“停车收费”四个字。

在喧嚣的城市中,这种“圈地”方式,让车主“阳光”直呼霸道。

部门说法

涉嫌非法经营可根据情况投诉

昨日,导报记者咨询厦门物价部门相关人士。该人士说,在免费路段私自收费,或者在公共场所“圈地”收费,有点像“路霸”。

该人士说,这种乱收费方式,带有强制收费的味道,涉嫌非法经营。“车主遇到这种情况,建议直接拨打‘110’反映。”物价部门该人士说。

车主在停车时,最好向管理员索要发票。如果管理员没有发票,那么,该停车场或许就是一个“黑停车场”。

经过物价部门审批的正规停车场,都必须向车主提供发票。如果没有提供发票,车主就可以进行举报。

此外,他说,一些新建小区,如果还没有成立业委会,物业要在小区范围内收费,就要向建设部门或交警部门申请,然后向物价部门报批。如果没有报批,物业就涉嫌乱收费,车主可拨打“12358”反映情况。

但是,如果小区已经成立了业委会,那么,物业就可以与业委会签订合同,在小区红线范围内收费。这种收费,无需向物价部门报批。

据介绍,涉及收费的停车场,都要求明码标价,并且在显著位置竖立收费标志牌。否则,就可以投诉。

读者来电

孙小姐:莲前西路金沙花园小区门口被圈了块地收取停车费。

谢先生:海沧新阳工业区附近路面上被人围起来做停车场,路面两端设置了监控和收费亭。而且收费亭上只贴了一张收费标准而已,没有明显标识。

周先生:金湖路一小区还没有业委会。物业私自占用公共绿地进行收费,并且一直不给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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