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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间查处禁办点餐馆抄告慢半拍 监管处被动状态

2014-11-13 11:14:44 来源: 厦门网  责任编辑: 刘玮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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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点评】

信息抄告平台的作用显然未得到充分发挥,甚至出现信息无法互通的情况,导致出现了管理机制上的“梗阻”,无证无照经营现状与职能部门的查处数字有明显差距,监管处于被动。湖里卫生部门的操作模式,“省略”了环评前置审批,“越位”许可,出现了环保部门明确为餐饮禁办点的,而卫生部门却给予许可的现象。

【代表点评】

“阿明蚵仔煎”就开在太平路23号安全通道的入口处。

根据《厦门经济特区无照无证经营查处办法》第7条,商事登记机关、有关行政许可机关和监管部门接到无照、无证经营举报或者在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无照、无证经营行为的,应当立即核实,并依法查处;经核实不属于本机关查处职责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将相关信息抄送具有查处职责的机关。接到抄送信息的机关应当依法及时处理。在第1起案例中,商事登记主体未备案经营场所,属无证经营,工商部门却未按程序抄送其他相关部门;在第2起案例中,环保部门10月21日就明确经营者未办理环保审批手续,直到11月7日才将案件转至思明城管执法局处理,在抄送时限上明显有所拖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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