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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童路边玩耍被撞致左腿截肢 父母没监护好孩子也担责

2014-11-11 09:45  陈捷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刘玮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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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11月11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陈捷 通讯员 渺渺/文邓若胥/图)幼童路边玩耍,不幸被货车撞残,因伤势太重,最终左腿截肢。为此,孩子父母状告肇事司机及保险公司,要求支付91万多元的赔偿金。近日,集美区法院开庭审理此案。

幼童玩耍被撞截肢

事发时间是在2013年12月3日。当天,朱司机开着小货车沿集美区兑山下蔡社的村道行驶。当时一岁半的女童小五正在路边独自玩耍,还往马路中央走。

不幸的是,朱司机没有注意到路边的女童,结果撞上了小五,因为来不及刹车,货车又碾过孩子。

事发后,小五被立即送往医院抢救。经诊断,女童左小腿以下严重挤压毁损,还有多处骨折,皮肤坏死,而且发生了软组织感染。最终,小五无奈接受了截肢手术,年幼的她因此失去了左小腿。

据父母说,仅孩子的医疗费用就花了近13万元。但是,货车司机只拿出了5.9万元的赔偿金给小五父母。

司机负主责赔50多万

近日,司法鉴定机构作出结论,认定小五的伤情构成了8级伤残附加10级,需终身穿戴假肢,成年之前每两年更换一次,每次花费8000多元;成年之后每四年更换一次,每次则需要2.8万多元的费用。

事发后,交警认定,朱司机驾车时未注意观察路面情况,而且遇情况采取措施不及时,负事故主要责任;而小五作为学龄前儿童横过道路,未由其监护人带领,其父母应负事故次要责任。

集美区法院审理后认定,小五的各项损失共计65万余元。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的,行人负事故次要责任的,机动车一方承担80%的赔偿责任。

因此,法院判决要求肇事司机及保险公司支付50余万元赔偿金。剩余的20%损失,则由小五的父母自己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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