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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三包”实施一年多 投诉暴增遇“鸡肋”尴尬

2014-11-10 10:00:00 来源: 东南网  责任编辑: 邹玒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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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11月10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孙春燕/文 常海军/图)“汽车三包”政策实施,距今已有一年多了,消费者维权热情高涨的同时,却也遭遇着“落地难”、“执行难”等重重阻力。

昨日,导报记者调查发现,“汽车三包”实施一年多,厦门的汽车投诉量暴增七成多,但由于“汽车三包”并未真正解决消费者的问题,让新规在不少人心中有了“鸡肋”的感觉。

汽车投诉一年增七成

去年10月1日,《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也就是“汽车三包”政策开始实施。一年来,这项当初被业内外人士寄予厚望的法规是否真的保护了消费者的正当权益,解决了消费者维权难的问题?

昨日,导报记者了解到,新规实施一年来,全市12315系统共受理汽车消费投诉530件,同比增长了72.2%。而关于汽车消费的投诉,主要集中在商家强行绑定消费、销售中虚假承诺,以及退、换车纠纷三大方面。

在厦门,大量的汽车消费投诉,很大一部分表现为经营者以格式条款强制消费,或未告知消费者强行收费。比如经营者强制消费者在车行办理车辆保险、上牌或保养,否则不予办理提车等。

中国消协的调查结果也显示,最近半年,消协组织受理家用汽车(含零部件)的投诉12643起,同比增长29.2%。其中关于质量问题、合同违约和售后服务的投诉量占到八成多。很多投诉案件,以前没有相应的法律法规作为支撑,即使消费者想维权,也没有依据,“汽车三包”规定刺激了消费者的维权意识。

“汽车三包”实施有难度

投诉增长,在业内人士看来,一方面是消费者的维权意识越来越强,更重要的是,也说明“汽车三包”并未真正解决消费者的问题,消费者只能被迫走上维权道路。“汽车三包主要解决汽车使用过程中的三大问题:修理、更换以及退车,但实际操作中真正能退换车的情况确实不多。”厦门工商人员表示,“汽车三包”规定了特定的退换车条件,和新《消法》退换货相关条款在法律层面上还有一定冲突,如何处理、适用“法律”和“规章”,有待相关部门给出权威解释。

某国产品牌汽车经销商表示,“汽车三包”规定对汽车厂商,缺乏强制执行力。此外,高昂的成本和繁杂的手续,也让很多消费者“望而却步”。仅仅是出具“汽车检验检测报告”一项,就得要消费者付出很多时间和精力,另外还得花上不少钱。

不光是汽车换新,在备用车问题上,不少消费者也提出了自己的看法。“‘汽车三包’上是规定,每次修车时间超过5天的,要为消费者提供备用车。”合资品牌汽车车主陈先生说,但是在实施过程当中,没几家汽车4S店会主动提供备用车。

“总体看来,‘汽车三包’出台后,的确填补了不少维权领域的空白,使得很多消费者维权做到了有法可依。”厦门市汽车流通协会人员坦言,“但是在实施的过程当中,涉及厂商、4S店、消费者以及有关部门等各方,确实会有一些困难。”

对此,导报记者了解到,国家质检总局正在进行“汽车三包”实施工作调研,调研将持续到2015年2月,调研结束之后,将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并完善“汽车三包”细化准则,新标准将于短时间内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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