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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上下扩阳台夹层住户叫苦 投诉两年多城管或强制执行

2014-11-09 08:14:39吴海奎 来源: 厦门网  责任编辑: 刘玮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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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解释>>

违反装修约定 业主不听劝告

莲滨里小区的物业林主任告诉记者,作为物业,他们已经尽了自身职责,在发现业主违规装修时,第一时间对其下发整改通知单,并报告城管,但物业没有执法权,不管怎么劝说,业主就是不听。

物业工作人员拿出一份《房屋二次装修管理约定》,上面明确了装修的规范,其中包括不得擅自改变阳台,不得改变外立面结构、外观等。“4楼的业主在装修前,已经签了这份装修管理约定,显然,他违反了约定。” 工作人员说。

林主任表示,4楼业主扩建窗台,虽然面积多不了几个平方米,但却是这个小区有史以来最夸张的扩建,开了一个不好的头。以前,小区对窗台的管理很严格,从这位业主开始,就有一些业主纷纷跟风效仿。

城管回应>>

拆违正走法律程序 将处罚款2.1万

2012年就产生的违建,至今已两年多了,为何迟迟未被拆?

11月6日,思明城管筼筜中队的相关执法人员来到现场。执法人员说,从发现4楼业主违建开始,他们就下发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当事人拒绝签收。执法部门又进行立案,并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走完法律程序需要一个过程。目前,当事人仍拒绝履行决定书,思明城管正在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这起案件强制执行的内容包括冻结房屋产权、罚款2.1万元、消除违法行为等。”执法人员说。不过,他并未透露具体的时间,只表示会尽快向法院申请执行。

对于2楼业主的违建,执法人员当场下发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和《停水停电通知书》。据了解,2楼业主已收到相关通知,计划自行整改。

相关法规

根据《厦门市物业管理若干规定》,业主或使用人不得违法建造、擅自改动房屋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改变建筑设计使用功能。物业服务企业发现有前款规定的违法行为的,应当立即制止,并在二十四小时内报告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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