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厦门频道首页> 城事 > 正文

厦门与台北过马路大不同 台北拆除天桥与地下通道

2014-11-08 07:47:59 来源: 东南网  责任编辑: 邹玒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新闻快评

凡事先想到人,很重要

在全体用路人中,行人属于最弱势族群。在交通事故死亡者统计中,行人所占比例也最高。为此,台湾首先从立法中对行人进行“特别保护”,规定只要行人走在人行道上,即使闯红灯,汽车仍必须让行人先行通过。

对台湾交通管理部门来说,车越来越多,路越来越堵,他们不能通过限制车流、人流来便利自己的管理工作,而必须让自己的管理更科学化、合理化,来便利人流、车流。在“以人为本”的原则下,不能因为道路空间不足,就限制减少人行道,而必须首先保证行人权益,汽机车需求居后。

因为在“人本交通”理念下,路是给人走的,不管搭哪一种车,最后一段路,一定是用走的。因此交通设计的优先考虑,就是保证行人的空间,凡事先想到人,还是先想到车?这是原则性的大问题。

除了淘汰人行天桥、地下通道,推行“行人专用时相”号志系统外,台北市还很重视交通的规则宣导和礼节培养——要求汽机车礼让行人,也鼓励行人快步通过、不随意穿越马路,促进互相尊重、互给便利的“善的循环”。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更多>>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