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厦门频道首页> 城事 > 正文

厦门出台行动方案融入“海丝”建设 选择六大重点领域

2014-11-08 07:12:55 来源: 厦门网  责任编辑: 邹玒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合作领域】

基础设施、贸易金融、双向投资、海洋合作、旅游会展和人文交流等六大领域

【重点项目】

将推动生成一批“海丝”外资重点招商项目,并依托厦门企业优势,赴“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投资

【保障措施】

厦门从建立工作机制、优化外部环境、加大政府扶持、强化宣传推广四大方面保障实施

厦门日报讯(记者 崔昊)在昨日举行的2014厦门国际海洋周上,针对“海上丝绸之路与蓝色经济合作”这一主题,厦门融入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蓝图也揭开面纱。市商务局副局长郑耀在会上透露,厦门积极响应国家“一带一路”战略,并于近期正式出台了《厦门市关于贯彻落实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建设战略的行动方案》(简称《行动方案》),围绕美丽厦门战略规划和“5+3+10”产业体系建设,努力把厦门建设成为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中心枢纽城市。

制订什么目标?

选择六大重点领域 制订18项分解目标

厦门对外交流历史悠久,自“五口通商”时起,就是“海上丝绸之路”重要节点城市。尤其是改革开放以来,厦门作为全国第一批四个特区之一,在对外经贸合作、人文交流等方面取得了跨越式发展,为融入新时期国家“一带一路”建设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据了解,《行动方案》充分结合厦门的特色和优势,选择与厦门经贸往来、人文交流基础好、发展前景广阔的6大重点合作领域——基础设施、贸易金融、双向投资、海洋合作、旅游会展和人文交流,制订实施了18项分解目标及具体工作举措。

其中,在基础设施领域,厦门将重点依托东南国际航运中心、厦航等,推动海、陆、空三条通道建设,加强与“海丝”沿线国家和地区之间的互联互通和向内地腹地的辐射能力,实现厦门港与“海丝”沿线国家和地区海上航线、空中航线、友好港口数量不断攀升。

在海洋经济领域,利用厦门国际海洋周,打造中国—东盟海上合作中心,利用南方海洋研究中心推动海洋渔业项目合作,整合南方海洋科技优势资源,加强与东盟国家在海洋渔业科技领域合作,开展合作示范项目,引导渔业企业参与“海丝”建设,将厦门建设成为中国-东盟海洋合作中心。

有何具体措施?

31个重点项目 推动深度融合

为了充分发挥厦门在改革开放中的先行先试优势以及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在口岸交通、贸易往来、双向投资、人文交流基础较好的独特优势,在六个重点领域,《行动方案》有针对性地列出31个重点项目,努力推动厦门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的深度融合,为深化国际区域合作创造新经验。

记者观察到,翔安机场、东渡邮轮母港、中国—东盟海洋合作中心、邮轮东盟友好航线、嘉庚论坛、厦门大学马来西亚分校等项目被悉数纳入。

值得注意的是,双向投资领域的重点项目共计17个,占项目总数一半以上,马来西亚IOI棕榈油加工项目、厦门金旅客车菲律宾散件组装项目等均在列。据了解,这些重点项目充分结合了厦门构建”5+3+10”现代产业支撑体系及打造千亿产业链(群)发展目标,将推动生成一批“海丝”外资重点招商项目,并依托厦门企业的资金、技术、管理等优势,赴“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投资设立生产基地。

怎么保障实施?

成立工作领导小组 市长任组长

强化保障措施是确保目标稳步实现的必要条件。厦门从建立工作机制、优化外部环境、加大政府扶持、强化宣传推广等四大方面保障《行动方案》的全面、高效实施。据悉,厦门已经成立以市长任组长、分管副市长任常务副组长,相关部门、各区人民政府参加的厦门市融入“一带一路”工作领导小组,实现统一领导、分工合作。

在财政扶持方面,针对重点国家、重点领域、重点项目制订政府扶持措施,从立项、用地、税收、建立示范、奖励补助等方面推动“一带一路”项目加快实施。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更多>>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