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日报讯(记者 曾嫣艳 通讯员 陈城辉)这对夫妻很有“默契”:老公看店、送饭、打扫卫生,给嫖客“带路”;老婆则容留失足女,还负责收钱。他们合伙经营色情场所,还提供“配套”服务。 去年10月9日中午,马巷派出所民警在马巷镇城隍巷一按摩店二楼检查时,当场抓获失足女王某、吴某等人,以及正在嫖娼的洪某、王某某。据交代,这家按摩店的老板是陈某利。陈某利夫妇于2011年租下这处位于闹市的店面和二楼,说是按摩店,实则是淫窝。老板娘李某为失足女提供场所,还提供避孕套,让她们卖淫,从中抽取服务费等,老板陈某利则负责给老婆送饭、打扫卫生,还给嫖客带路。 目前,李某已被判刑,其夫陈某利也于近日因涉嫌容留卖淫罪,被翔安区检察院批准逮捕,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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