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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方在厦门研讨环境教育立法 可借鉴台湾经验

2014-11-05 10:32:18曾昊然 来源: 厦门网  责任编辑: 刘玮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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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西晨报讯(记者 曾昊然)环保部环境教育立法研讨会昨日在厦门召开,来自环保部和两岸高校的参会人员齐聚一堂,讨论环境教育立法的重要性。

会上,厦门市副市长黄强介绍,从3年前开始,厦门就启动了环境教育立法工作,现在已初步形成《厦门经济特区环境教育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草案框架,该项目于2013年首次被市人大列为立法备选项目,今年又再次顺利入选,现在相关部门正在就环境教育内容进行细化、补充。

环保部宣教中心主任贾峰表示,厦门环境教育立法可借鉴台湾经验。

台湾师范大学周儒教授介绍,台湾公务员每年都要接受4小时的环境教育,违法排污企业负责人还要接受8小时以下的强制学习,从2015年开始,台湾每一所学校都要安排至少一个环境教员,统筹环境教育计划,此举保证台湾超过400万的人口接受环境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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