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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超市宣称排骨每斤17.8元 结账时却为20.8元

2014-11-04 10:26:10陈雅玲 来源: 厦门网  责任编辑: 刘玮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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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西晨报讯(见习记者 陈雅玲)“超市宣传单上明明写着鲜排骨每斤17.8元,怎么买单的时候就变成了20.8元/斤呢?”前日,市民颜先生向本报记者反映,称怀疑自己被超市坑了。目前,李先生已向同安工商局12315反映了该情况。

昨日,记者来到颜先生家里,他拿出了在超市购物的结算票据和宣传单给记者看。颜先生告诉记者,前些天,他和老伴到同安城东某超市购买东西,回家时,超市工作人员拿了宣传单给他,并告诉他超市将举办4周年庆,推出优惠活动,届时可以购买到更多优惠的产品。

在看到宣传单上写着“11月1日上午7:30-10:00,鲜排骨每斤17.8元”时,颜先生和老伴对这个优惠价心动,两人于当天上午早早地来到超市各购买了一斤排骨,并在8:42买单结账。

回家后发现不对。“每斤价格为20.8元,和宣传单上写的每斤17.8元的价格出入太大了。”颜先生告诉记者,超市就多收了他们9.3元。颜先生说,自己在意的并不是钱的多少,而是希望在此提醒其他顾客,购买东西时要好好看下结算票据,以防被“坑”。

记者致电该超市的客服热线,超市客服人员解释说,他们使用的是电子秤,可能是时间用得比较久,电子秤的系统出现了故障问题,才会导致出错。接下来他们也将对电子秤做检修,避免出现类似的错误。同时,客服人员也表示,颜先生可以拿着票据到超市,他们将把多结算的钱退给颜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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