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西晨报讯(记者 蔡樱柳)昨日,厦门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表决通过了《厦门市最低生活保障办法》修正案(草案)(以下简称低保修正案)、《厦门经济特区生态文明建设条例(草案)》(以下简称生态条例)、《厦门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2014年市本级预算变更的决议(草案)》(以下简称预算变更决议)及有关人事事项。 据了解,《厦门市最低生活保障办法》自2004年开始施行以来已走过了10个年头,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低保工作也出现了新情况。此次会议上通过的低保修正案是今年年初正式立项进行修改的,城市与农村统一低保标准,同时,对有就业能力的保障对象进行组织培训、就业服务是此次的修正重点。低保修正案将于公布之日起施行。 值得注意的是,在三审时拟增加的“市财政对农村居民低保对象比例高的区给予适当照顾”,最终并没有收入低保修正案中。 生态条例昨日也获得通过,这将是厦门的首部生态条例。厦门当前提出“走内涵式集约化发展道路,实现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生态条例的出台将是一个好的制度保障,为美丽厦门的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法律依据。生态条例于今年2月的市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上提交一审,昨日最终通过,将于2015年1月1日起施行。 记者注意到,对比三审时的条例,条例中对生态文明建设的行政主管部门进行了详细规定,环保、规划、国土房产、建设、市政园林、林业、海洋渔业、水利、农业、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等部门将对生态文明建设工作“承包到户”。 关于确定厦门今年下半年的“钱袋子”如何花,昨日预算变更决议的通过给出了答案。公共财政收入预算、基金收入预算、国有资本经营收入预算均调增,增加的部分将用于安排旧城旧村改造、保障性住房建设支出、扶持重大产业支出等。其中,用于安排旧城旧村改造支出将达62亿元。 另外,会上还任命谢庆灿为厦门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委员(兼),任命陈亚、陈耀、俞建林为厦门海事法院审判员,任命林荣繁为厦门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免去李才利、陈成武的厦门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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