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婆媳对打家中上演武斗剧 婆婆将儿媳告上法庭

2014-11-01 08:21  赖彩霞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刘玮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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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11月1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赖彩霞 通讯员 杨长平/文 杨靖/漫画)荧屏上,婆媳过招三百回的话题屡见不鲜,而莲前的一对婆媳三天两头吵闹,甚至上演“婆媳对打”戏码。

因长期积怨,70岁的婆婆将38岁的儿媳告上了法庭。日前,思明区法院受理这起纠纷,并对纠纷进行调解。海峡导报记者参与调解过程。

纠纷

70岁的杨红(化名)家住莲前,育有一子。几年前,儿子与陈玲(化名)结婚,婚后小两口在瑞景居住。孙子出生后,杨红搬到了儿子家中,帮忙带孩子以及料理家务。“没想到陈玲不仅不思恩图报,还经常以各种借口和我发生争吵。”杨红说,陈玲和儿子感情越来越差,两人经常发生争吵,还殃及家人。因为家庭琐事,陈玲还经常与她争吵,“甚至还动手打我,把我的头和手都打破了”。

对于杨红的说法,陈玲却不认同。她说,在离婚起诉期间,杨红百般为难,还倚仗老人身份,时常无故辱骂她,随意破坏她的私人物品。

对于杨红说的动手打人,陈玲大喊冤枉。“她拿着棍子先打我的,我正当防卫,顺手拿了旁边的一本书扔过去,但是怎么会伤到头和手,我真的不知道。”陈玲表示当时自己也受了伤。

杨红要求陈玲赔偿相关医药费、营养费以及精神损失费等近35000元,陈玲拒绝。杨红一怒之下,遂将陈玲告上了法庭。

调解

整个事件中,双方各执一词,互相指责。法官和导报记者耐心与双方沟通,详细了解事情经过。

作为婆婆的杨红,心疼儿子,每见儿子媳妇吵架,必定会站在儿子一边。

在离婚起诉期间,因为房子等归属未确定下来,陈玲依旧与他们共同居住。因为离婚的事情,婆媳矛盾进一步激化,才会发展到发生大打出手的情况。

对于杨红来说,当天受伤的情况,根据原医院检查结果来看,并未像她说的如此严重,建议适当对索赔费用进行调整。

对于陈玲来说,杨红毕竟是长辈,建议多体谅老人。且其与丈夫离婚程序已在流程中,建议静待结果。因杨红受伤事实存在,建议陈玲适当赔偿相关费用。经过调解,陈玲赔偿杨红医药费4000元,杨红同意这一调解方案。

法官建议

家庭相处之道也是门艺术,和睦相处其实是有技巧的,所有的窍门离不开“无欲则刚、有容乃大”八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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