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厦门频道首页> 社会 > 正文

营业厅经理为了牟私利 违规添加流量套餐被判刑

2014-10-30 11:45   来源:厦门网  责任编辑:邹玒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海西晨报讯(记者 张尚初 通讯员 集法宣)为了牟利,通信公司的营业厅经理竟利用职务便利,违规向手机号码卡内添加100元5G等类型全国流量套餐,后再由他人收购该卡并加价出售,累计达850张。近日,集美区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判决,三被告均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

2012年,胡某通信专业本科毕业后,成功进入厦门市某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工作。入职不久,胡某就成为该公司位于集美某营业厅的经理。

2013年5月,某通信公司派驻该营业厅的校园市场客户经理廖某找到胡某,表示由廖某提供手机号码卡,希望胡某利用可向手机号码卡内添加套餐的职务便利,向手机号码卡内添加100元5G等类型全国流量套餐,再由廖某联系朋友郑某加价销售,利润由胡、廖二人分配。

2013年5月至7月,胡某共将850张违规添加了流量套餐的号码卡提供给廖某,郑某以人民币28270元的价格向廖某收购该卡。胡某分得人民币18750元,廖某分得人民币9520元。此外,被告人胡某、廖某还利用上述方法向多张电信手机号码卡中违规添加了流量套餐,但均未出售。

公司很快就发现了异常情况,并向公安机关报案。同时,电信公司对异常号码的使用进行了限制,之后,客户的投诉也纷至沓来。

胡某、廖某这才向公司承认了错误,并向客户赎回异常号码卡,还向公安机关投案。2013年8月,郑某投案。集美区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认为,三被告已构成职务侵占罪。鉴于三被告已退缴全部违法所得,均可适用缓刑。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更多>>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