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西晨报讯(记者 张尚初 通讯员 集法宣)为了牟利,通信公司的营业厅经理竟利用职务便利,违规向手机号码卡内添加100元5G等类型全国流量套餐,后再由他人收购该卡并加价出售,累计达850张。近日,集美区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判决,三被告均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 2012年,胡某通信专业本科毕业后,成功进入厦门市某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工作。入职不久,胡某就成为该公司位于集美某营业厅的经理。 2013年5月,某通信公司派驻该营业厅的校园市场客户经理廖某找到胡某,表示由廖某提供手机号码卡,希望胡某利用可向手机号码卡内添加套餐的职务便利,向手机号码卡内添加100元5G等类型全国流量套餐,再由廖某联系朋友郑某加价销售,利润由胡、廖二人分配。 2013年5月至7月,胡某共将850张违规添加了流量套餐的号码卡提供给廖某,郑某以人民币28270元的价格向廖某收购该卡。胡某分得人民币18750元,廖某分得人民币9520元。此外,被告人胡某、廖某还利用上述方法向多张电信手机号码卡中违规添加了流量套餐,但均未出售。 公司很快就发现了异常情况,并向公安机关报案。同时,电信公司对异常号码的使用进行了限制,之后,客户的投诉也纷至沓来。 胡某、廖某这才向公司承认了错误,并向客户赎回异常号码卡,还向公安机关投案。2013年8月,郑某投案。集美区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认为,三被告已构成职务侵占罪。鉴于三被告已退缴全部违法所得,均可适用缓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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