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厦门频道首页> 城事 > 正文

规避查处注册信息露马脚 城管首查封违规经营餐饮

2014-10-30 11:15:30 来源: 厦门网  责任编辑: 卢超颖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城管执法人员在厨房对灶具贴上封条。

店内打着“桐花林美蔬馆”的招牌。

文园路有一家经营餐饮的“桐花林美蔬馆”,环保部门确认,开设地点属禁设区域,属于违规经营。从去年底开始,思明城管、环保等部门接到群众投诉后就开始进行查处,岂料案件在进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阶段时,餐饮店突然“易主”了,查处工作也因此“中止”……

这其中有什么蹊跷?调查发现,虽然经营者规避查处,但还是露出破绽。市纠风办敦促城管部门依法积极履职。目前,城管部门已依法采取查封措施。

厦门日报讯 市民评代表 陈雪 曾志强 丁晓兵文/记者 薄洁图/记者 王火炎

投诉

兜兜转转将近一年

查处工作回到原点

“桐花林美蔬馆”开设在文园路61号的一层店面。由于紧邻居民住宅,又没有专用的油烟通道等,从去年11月开始,陆续有附近居民向城管、环保部门投诉。环保部门明确该餐饮店的地点为禁设区域后,思明城管部门进行了查处。就在居民认为问题能够解决时,城管部门的答复给他们泼了盆凉水,“该店面的经营者发生变更,案件要重新处理。”思明城管部门的解释是,由于查不到该餐饮店新经营者的实体,所以不能再次立案。

“投诉了快一年,难道又回到原点?”今年9月,居民们向市纠风办反映,直指有关部门不作为,为此,市纠风办督促城管部门进行核实。城管部门的反馈是,思明城管执法局于今年5月9日送达了《行政强制执行催告书》,并于5月21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但法院在强制执行该案件时发现,该餐饮店已变更为“桐花林饮品店”的经营场所,经营者为曾某。因执法相对人发生变更,法院要求城管部门重新立案查处。目前,思明城管已通过工商部门重新核实完毕该处具体经营情况,并于9月15日向现经营者曾某发出《限期改正通知书》,责令其自行改正,若逾期拒不改正,将依法予以查处。也就是说,群众的投诉兜兜转转近一年,查处工作又回到了原点。

为什么法院强制执行之前,餐饮店突然“易主”了?查处工作只能重头再来?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更多>>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