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西晨报讯(记者 陈航飞 通讯员 翔法宣)在电话里发生了点口角,竟持枪射击对方车辆。 2013年9月2日22时30分许,汪某与杜某在电话里发生口角。汪某随即纠集陈某、蔡某等人“帮忙”。期间,蔡某等人全部戴上头套,汪某则手持一把枪形物在翔安乌市站来回走动。次日0时27分许,杜某与他人开车经过乌市站时,被汪某发现,其遂持手中的枪形物朝该轿车连续射击,致车辆受损。之后,上述人员均驾车逃离现场。经依法鉴定,受损轿车损失价值共计人民币3514元;涉案枪形物系以火药为动力发射弹丸的枪支。 后汪某等人落网。近日,经判决,汪某犯聚众斗殴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十个月;犯非法持有枪支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三年八个月。陈某、蔡某等人犯聚众斗殴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到一年三个月不等。 |
相关阅读:
- [ 09-01]厦门湖滨北一小车骑上绿化带 双方争执影响交通
- [ 06-28]厦门:与男友因琐事起争执 妙龄女怄气割腕
- [ 02-24]厦门:父亲独自在家带娃喝闷酒 出门买酒撞人起争执受伤
- [ 01-27]厦门:司机乘客起争执 吵了半天谁知竟是自己人
- [ 04-18]两13岁女孩偷盗后到厦门 分赃起争执邻居报警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心情版
相关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