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提升服务功能 打造能办事的政务中心 目前,进驻中心的行政事业及公共服务单位达到100个,审批服务事项达到647项。入驻项目包括审批事项及与审批有关的公共服务事项,覆盖率达90%以上,是我省入驻部门最多,入驻项目最全的市级中心。 市政务中心管委会结合标准化工作,全力推动整建制进驻和充分授权。经过努力,所有审批部门均成立审批处或审批办整建制入驻。已进驻中心的审批服务事项,除个别需要技术审查、现场勘验的项目外,基本上能在中心直接受理、审批和办结,极大地强化了中心的审批服务功能,真正实现了一站式办理、一条龙服务。 2 提升审批效能 打造快办事的政务中心 一、全面精简审批事项。中心从2012年5月运行以来,减少了96项审批事项,减少了21.9%。 二、全面推动流程再造。审批环节全部精简到5个以内,“一审一核”事项比例提升至23.3%;审批时限压缩幅度大大超过省里60%的要求,平均压缩至法定时限的33%;“即来即办”事项比例提升至17.8%,即来即办件量占比提升至76.5%。 三、推动审批服务信息化,网上审批工作稳步提升。目前,大部分事项基本实现通过内网及办公自动化系统审批项目,230个事项实现通过互联网预审、终审或全程网上审批。 3 提升服务标准 打造阳光规范的政务中心 结合标准化建设中基础通用标准、服务提供标准、管理标准和工作标准等四大体系的编制工作,进一步规范了审批事项管理、审批的自由裁量权以及审批工作服务标准。 结合服务提供标准的制定,市政务中心管委会起草了《厦门市行政服务中心行政审批办事指南管理暂行规定》,对市直各审批部门保留事项的主体、依据、条件、数量、程序、办理方式、期限、申请示范文本等要件进行明确规定,要求办事指南中不得以兜底性条款进行表述,通过精简、规范申报材料,建立协调通畅的审批流程机制,实现阳光规范的政务环境。 4 提升技术支撑 打造智慧人性的政务中心 完成对市行政服务中心信息化、智能化建设的验收工作以及系统移交工作,打造行政审批、公共服务、公共资源交易、效能监察、信息公开等五大平台,建设网上审批、电子查询、电子监察、视频监控、信息发布、考核评价等六大技术支撑系统,推行预约服务,推出政务中心微信平台,全力推动行政服务智能化、信息化、人性化,推进群众办事“多走网路、少走马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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