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法 电鱼行为,违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明确规定,禁止使用炸鱼、毒鱼、电鱼等破坏渔业资源的方法进行捕捞。 这种鱼,不能吃! 市卫生监督部门一位负责人表示,排污口附近水质肯定是不好的,在这种水体环境下生长的鱼,其鱼肉品质也会受影响,排污口排出的污水,含有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这些有害物质被鱼吸收后又进入人体的话,很有可能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
排污口旁的“电鱼人”。(供图/读者杨先生) 厦门日报讯(见习记者 卫琳 记者 石雯祺汪长福)身后背着个“小盒子”,左右手各拿一根长竹竿,竹竿尾部还有电线连着“小盒子”,昨日清晨6点多,集美大桥北端一侧海岸边出现这样一个“全副武装”的人,途经此地的市民杨先生认出,这是电鱼用的装备。 “他在排污口边电鱼,还说要在市场上卖。”杨先生将这一幕曝光在网上,又向本报举报了这一违法行为。 惊心:排污口边电鱼 声称“很好卖” 昨日早晨,杨先生到集美大桥边海岸晨跑,经过海边一处排污口时,他发现了这名“电鱼人”,“以前只见过有人在海岸边钓鱼或拿网捞鱼,第一次看见有人在这电鱼。” 杨先生说,自己上前询问这种鱼是否能食用,“电鱼人”竟回答:“这种鱼最好卖了,市场上很多人买。”想到这些排污口边的鱼流向市场,杨先生很是担忧。 违法:渔业法明令禁止电鱼 一位资深钓鱼爱好者告诉记者,这种“电鱼”装备由一个蓄电池和两根电棒构成,组装起来并不难,用汽车蓄电池、电线和竹竿等就能做出简易“电鱼”装备。记者在网上也看到许多图文并茂的教程教人如何制作“电鱼机”。 不过,这一行为却是违法的。市海洋与渔业局的工作人员表示,“电鱼是一种‘大小通吃’,毁灭性的捕鱼方式,对海洋资源的破坏非常大。是厦门海洋渔业执法部门长期以来重点打击的违法行为。”他表示,市民如果发现这种情况,可以拨打110报案,或向厦门海洋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举报。 昨日记者在现场看到,这处排污口正在持续不断地排出污水,水呈淡黄色,走近可闻到一股异味,排污口边的石阶上散落着一些食品包装袋、塑料泡沫等,远处海滩上有几名市民在钓鱼。(报料人:杨先生报料费:5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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