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绩】 厦门在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上一直走在全省乃至全国前列,图为市政务中心审批现场。 2010年以来,厦门先后蝉联全国文明城市“三连冠”、全国综治优秀地市“三连冠”、全国法制宣传教育先进城市“二连冠”,并于去年荣获首批“全国法治城市创建活动先进单位”,全市6个区也全部获评“全国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成为全国唯一的市、区两级均荣获法治创建国家级先进的设区市。 厦门先后兴建了法治文化广场、法治文化苑等一批法治文化阵地,目前全市六个区均至少建有一个法治文化广场(公园);全市37个镇(街)、516个村(居)均建有一个规范化法制宣传栏。 全市建立94个法律援助工作站,全面推行“点援制”,2010年以来累计办理法律援助案件达21036件,接受群众来访5万多人次。 在美丽厦门战略规划编制过程中,共印发近70万册的入户手册,发放到每家每户征求意见,共收集意见建议32000余条,努力做到决策共谋、发展共建、建设共管、效果共评、成果共享。 全市现已有国家级“民主法治村”6个,省级“民主法治村(居)”31个,市、区级以上“民主法治村(居)”占全市村(居)总数的98.3%,比例位居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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