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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投诉卤面店扰民却"被满意" 相关部门不作为

2014-10-20 10:23   来源:厦门网  责任编辑:卢超颖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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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

环保部门依法处置 卤面店违法行为

17日下午,湖里环保分局向市纠风办书面反馈,位于南山路226号之一的“厦门市湖里区林某章漳州卤面馆”存在环境违法行为:一是在禁设地点从事可能产生油烟、噪声污染的餐饮业项目,违反了《厦门市环境保护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三、四项的规定;二是未依法设置油水分离设施,油水未经隔油处理排入污水管网,违反了《厦门市环境保护条例》第三十七条第四项的规定。该局已在当日下午将有关情况抄告湖里区执法局。

此事后续进展如何?“监督在线”将继续跟踪报道。

>>点评

作风不深入 履职不主动

市民评代表:此事件的处理过程,暴露出个别职能部门履职不主动、工作作风不深入的问题。群众一再投诉楼下餐饮店扰民,职能部门本应当从维护群众利益的角度,积极作为、主动作为,从严进行监管、查处,可个别部门、个别工作人员却想方设法为自己不履职寻找开脱理由,甚至在群众投诉的问题没有得到解决的情况下,就得出群众理解、满意的结论,导致群众联名投诉。相关职能部门应当从中反思,查找在审批、监管及处理群众投诉等环节存在的问题。

市民评代表 黄永平 孙声毅

文/记者 桂芹 实习生 李怡萱 图/记者 王火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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