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厦门频道首页> 社会 > 正文

17岁女孩KTV里遭多人围殴 疯狂四人被判缓刑

2014-10-18 08:40  陈捷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刘玮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东南网10月18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陈捷 通讯员思法)17岁女孩KTV里遭多人围殴,从凌晨1点左右,一直被打到清晨5点多。

今年2月25日,导报记者曾报道过这一事件。昨日,导报记者从思明区法院获悉,四名“围殴女”近日获刑。

被打女孩小欣是一名初三学生,她说,当天晚上,她和同学去莲坂一带的一家KTV玩。

在KTV里,觉得有些无聊的小欣就给比他大两岁的前男友阿樟(化名)发微信,“我说想和他和好,他说他有女朋友了,我就没继续给他发了”。

不久之后,小欣就接到了一个陌生女孩的电话,“她说是阿樟的女朋友,她问我在哪里,我就告诉她KTV的包厢号了”。

事后,小欣才知道,阿樟把她发给他的微信截图下来发给了他的女朋友。很快,四名女孩就冲到小欣所在的包厢,对她一顿暴打。随后,她们还把她从包厢内强行带离,拉到街上殴打。她们又是扇巴掌,又是拿烟头烫,还拿酒瓶砸,导致小欣头部外伤、手臂烫伤。CT片显示,她身上有多处深度烫伤瘢痕。

案发后,公安机关很快就抓获四名参与围殴的女子。随后,她们四人主动赔偿10万元给小欣。

近日,思明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认定四名“围殴女”的行为构成寻衅滋事罪,分别判处她们六个月到十个月的刑期,不过都是缓刑。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更多>>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