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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一男孩偷钱被警方抓获 父亲被判赔钱

2014-10-17 09:47  陈捷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刘玮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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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10月17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陈捷 通讯员 农夫)男孩偷人钱财,他的父亲却不肯赔钱给受害者,这是否合理?

小林今年还不到16岁,他上小学时随父母从老家来到厦门。由于父母在工地上班,小林缺乏父母关爱,成绩一直不好,经常逃课,还上网打游戏。后来,他习惯了不上课的生活,没钱上网了,就先向父母要。父母不给,他就与玩伴们去偷。几次得手后,小林甚至开始公开在白天进入出租房偷,其中一次被监控拍下,很快就被警方抓获。

据调查,小林曾先后三次盗窃唐某8000元。被抓后,他的父亲帮他赔了1000元,可拒绝再赔剩余的7000元。唐某无奈之下,近日将小林及其父亲告上法庭,要求父子俩赔付盗窃款7000元。经过法官劝说,小林父亲最终同意分两期赔付7000元。

据法官介绍,小林实施盗窃时未满16周岁,无法予以刑事处罚,但因其行为给被侵权人造成损害,应由其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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