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丧命连累家人赔钱 近日,集美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认定苏司机承担70%的赔偿责任。 经法庭审理查明,小洪的合理损失共计122万多元,其中残疾赔偿金40多万元、残疾辅助器具费67万多元。 然而,因为在商业三者险的保险条款中,明确约定无证、醉酒驾驶情形下,保险公司免赔交强险,因此,扣除保险公司应承担的交强险赔偿限额120000元后,小洪的损失按70%计算为72万多元。 法院判决要求,这72万多元,应由苏司机的法定继承人在继承苏司机遗产的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 据法官介绍,肇事苏司机和被撞残的小洪均为家中的独生子,事故发生时,二人年龄均20岁出头。 结果,苏司机一时放纵醉酒驾车,不仅葬送了年轻宝贵的生命,让自己的父母中年丧子,还造成小洪年纪轻轻便被截肢,给两个家庭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和心理创伤。 法官说法 酒驾“五宗罪” 法官提醒,酒后驾驶可能触犯五项罪名。 如果酒后驾驶,造成他人重伤或者死亡,且负事故主要或者全部责任的,应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如果醉酒驾驶机动车,且不符合前述交通肇事罪规定的,则应定危险驾驶罪。 如果酒后不顾后果飙车的,则视行为的主观心态定罪。如果主观上仍然轻信能够避免事故,且客观行为上具有避免的行为的,则可能还是危险驾驶罪;如果主观上明知极可能发生事故,危害不特定人员安全的,可能定以危害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如果酒后开车具有直接目的地撞向他人,则可能定故意杀人罪或者故意伤害罪。 相关新闻 集美危险驾驶一年近两百起 昨日,集美区政法委联合多家单位开展“遵守交规、拒绝酒驾、尊重生命”主题警示教育活动。数十名危险驾驶的驾驶员在集美后溪接受了法官和交警的警示教育。 导报记者从活动中了解到,2014年1月1日至今,该院已受理此类案件197件197人,其中,缓刑115件115人、实刑82件82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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