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警察接受轮训。刘东华 摄
施志刚果断出手受表彰。网络图片
厦门警方的实弹特训。刘东华 摄 厦门晚报讯(记者 朱俊博)前天晚上,同安西柯某KTV有人酒后滋事,在民警到场后仍十分嚣张,还一度袭警。民警果断处置,依法鸣枪示警,将其制伏。 民警开枪永远是一个热门话题,不过,厦门的治安环境好,民警开枪的机会不多。岛内一家接警量较大的派出所的民警说,一年的接警量两三万起,开枪的警情可能三五年才一起。记者尝试了解近年来民警开枪的数字,但警方没有公布。 而梳理本报近十年来的涉警新闻,基层民警开枪的案例有近20起,其中大多数是民警为控制事态发展朝天鸣枪。在瞄准射击时,有民警当场击毙过歹徒,也有民警一发子弹击伤两名歹徒。 【打歹徒】 持刀砍伤民警协警 负隅顽抗被击毙 厦门警方最早公开击毙歹徒的新闻是在2005年,当年3月17日警方在伏击守候抓捕抢劫嫌疑人李某为首的团伙时,遭遇李某等人的反抗。他们冲向警方的伏击车,用砍刀砸破车窗玻璃,并朝车内猛砍,当场砍伤民警和协警各一名。民警鸣枪示警无效后,向歹徒李某射击。李某被送往医院后,抢救无效死亡。 其实在更早前,也有一线民警开枪击毙过歹徒,虽然事发在1997年,但直到去年才公开。当年民警在抓捕两个毒贩时,遭对方反抗,其中一人要去掏民警的配枪,民警只好开枪,这一枪击中对方的腹部,受伤毒贩送医后不治身亡。 【打恶犬】 咬伤市民扑向民警 两米远处打倒它 2011年12月22日晚上,黄厝村内出现一条疑似藏獒的恶犬,连续咬伤过往市民。接到报警后,滨海派出所民警预感到可能会动用枪支,提前向分局领导和市局指挥中心报备,获得同意。 在一家音像店门口,恶犬朝民警蔡勇荣扑过来,就在恶犬离他只有2米远时,蔡勇荣的枪响了,恶犬被击毙。目睹这一情况的居民们都对蔡勇荣的处置方式很满意。 此外在2008年7月4日早上,杏林文达路上也出现了一条疯狗,连续咬伤两位市民后还想伤人。当它离民警只有两米时,民警掏出手枪果断射击,随后又补上两枪,使疯狗丧失行动能力。 事后赶来处理的养犬办工作人员称,这条狗是藏獒,疯狂状态下对市民有人身威胁,而民警的果断开枪也保护了市民们的人身安全。 【对天鸣枪】 趁歹徒被吓愣 闹市解救被劫持人质 今年3月22日下午,集美乐海路麦当劳门前发生一起劫持案件,男子王某将前妻的侄儿劫持在怀中,右手持一把圆珠笔顶住孩子的脖子,要求前妻返还他此前出的彩礼钱。 侨英派出所民警到场后劝说王某,但遭到对方的抵抗,劝导无效后,民警掏出手枪,朝天鸣枪示警。枪声响起后,王某愣了一下,同时也松开了圆珠笔。民警利用这个时间差,冲上去就将王某摁倒在地,孩子被解救下来。 记者注意到,这起警情发生在中午,又是人流量大的场所,民警的果断开枪为救援赢得了时间,而且还没有造成人质受伤,可谓非常成功。 【打冲关贼】 三个偷鸭贼驾车逃跑 一枪撂倒俩 2010年1月26日,同安莲花派出所民警施志刚接到报警,在莲花蔡厝镇发现三个偷鸭贼,施志刚赶到现场后正好和驾车逃跑的小偷狭路相逢。 施志刚用高音喇叭喊话要求对方下车,对方不听并闯关。警车遂追上去在小车前方100米处横着停下,准备逼停对方。施志刚掏出手枪,并朝天开枪示警。 施志刚再次要求车上的人下车,就在他快靠近车子时,小车又突然启动,当小车驶过他身边后,施志刚朝小车再次射击。枪声响过,小车左前胎爆胎停下,车内三人都有受伤。而施志刚的那发子弹,先打中后座上男子王某的右手臂,贯穿后再射中前面副驾驶座上男子洪某的头部。 同安检察机关迅速介入调查,他们认定嫌疑人冲关时,已经对执法人员产生了非常严重的人身威胁,施志刚的开枪行为符合相关规定,而且还很必要和及时。 时任市委常委、公安局长卢士钢也迅速做出批示,称赞施志刚责任心强,处置果断,该出手时就出手,打出了声威,极大地震慑了犯罪分子。 【打轮胎】 吸毒的哥撞过来 轮胎爆裂被迫停下 2009年1月31日,一辆的士刮擦了小车后肇事逃逸,小车车主逼停对方后,发现的哥情绪狂躁,车主怀疑对方有吸毒,马上报警。 民警陈琦在一条小巷子里发现了的士,当时的哥正用注射器朝右手臂注射不明液体,且车后座还有一名乘客。陈琦喝令两人下车接受检查。的哥不配合,发动车辆准备离开,陈琦把枪掏了出来,命令的哥下车接受检查。 但的哥还是发动了车子,陈琦朝天鸣枪示警,的哥还要继续往前开。眼看车子就要撞到陈琦和协警,陈琦瞄准小车的右前轮开枪,车胎随即爆裂,的士被迫停下。事后审查了解到,的哥王某和乘客王某东有吸贩毒的犯罪行为。 时任市委常委、公安局长卢士钢对陈琦的表现进行嘉奖。他说陈琦在紧急关头,正确使用手中武器,机智勇敢,果断处置,展示了特区警察良好的职业素质和业务技能。 【法律支撑】 暴恐犯罪现场,民警可击毙歹徒 民警何时可以用枪,厦门警方今年7月特地向公众发布公告 “对严重危害公共安全、危及公民及民警生命安全的行为,经警告无效的,民警可以开枪;紧急情形下对正在实施暴恐犯罪行为的嫌疑人,民警可以直接击毙。”这是今年7月份厦门警方向公众发布的一则公告。 公告称,当佩带枪支民警在巡逻执勤、接警处警等执法活动过程中,所有人员不得随意靠近、接触佩带枪支民警的肢体;所有与警务活动相关的人员应与佩带枪支民警保持一定距离。 当佩带枪支民警在处置警情过程中,有依法使用武器的权力。当市民在遇到有民警使用武器处置重大犯罪的现场,应主动规避,注意自身安全,不得近距离围观,以防造成次生危害。 据了解,公告的法律依据是根据《人民警察法》和《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以及其他有关规定。 【链接】 一分钟打10发子弹 15米外得中60环 公安部要求民警实弹特训,更强调贴近实战 今年5月份公安部发布通知,要求全国公安机关开展为期3个月的依法使用武器警械专项训练活动。其实在4月份时,厦门警方的实弹特训就已经开始,来自基层一线的所有民警,都在厦门市人民警察培训学校接受了轮训。 特训的科目不多,但针对性很强,更为贴近实战,注重持枪民警的快速反应和精准性。比如其中一项快速射击的科目,要求民警从掏枪到射击完成,要在一分钟之内,对着15米的人像靶打完10发子弹,而且还要保证60环以上的成绩。 此外,特训还分为室内和室外靶场,考验不同环境下民警的持枪射击,尤其是室外射击场,还综合了天气、风力、阳光、声音等因素,无限接近实战。(记者朱俊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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