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绝望男子曝光放贷者吃人手法:50万欠款滚到上千万

2014-10-15 16:43  朱俊博 来源:厦门网  责任编辑:刘玮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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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万欠款这样变成上千万】

第一天:借款(以50万元为例),约定利息为10%,10天一周期。

10天后:借贷者还不起钱,利息5万元,放贷者提出将利息换成新借据,再算入本金中,继续翻滚(此时欠款已经到了55万元)

20天后:又一周期的利息达到5.5万元,放贷者第二次换新借据,算入本金继续翻滚(此时欠款达到60.5万元)

N个10天过后:当欠款达到100万元后,放贷者以“走账”为名,将小额借款化成整数,重新开出一张借据,但此时新借据中放贷者的名字,换成同伙名字。

新借据开出后,放贷者带着借贷者到银行,让同伙给借贷者汇去100万元,随后要借贷者马上现金提取归还给放贷者。这样一来,借贷者的银行账户里确实有收到钱的记录,再加上那张借据,法律上借款的证据已经存在。

当高利贷金额达到借贷者的家底时,放贷者就向法院起诉,并申请财产保全,官司打下来,放贷者基本稳赢。

 

刘宽出示他之前的借据。

9年前的一笔风流债,让刘宽(化名)付出了惨重代价:他自曝为帮情人顶债,惹上了高利贷,结果50多万元本金被利滚利翻到上千万元,在陆续偿还600万元后,他名下价值千万的5套房产又将不保,妻女还要和他断绝关系。刘宽的这一“跤”摔得真够惨。

昨天上午,刘宽拨打本报市民热线,自述了被高利贷团伙告上法庭即将崩溃的过程,他希望用自己的故事来警示众人,千万不要去沾惹高利贷,“他们会将你逼得家破人亡”。

【露底】

帮情人担保,不小心露了家底

刘宽是厦门本地人,2002年,他的自建房被征拆,政府在黄金地段补偿了他5套住房,面积加起来有近500平方米,除了一套自住外,其他4套都出租。尽管有两个未成年的女儿,妻子也没工作,但这家人的日子还算过得去。

当年50岁出头的刘宽在一个工地上做事,工资不高,只赚个烟酒钱。2005年,工地上来了一个女工,姓林,30岁出头,离异还带着一个小孩。接触多了,两人产生了感情,林女成了刘宽的地下情人。

林女的负担重,刘宽每个月都会拿几百元接济她。2006年,林女又生一个小孩,负担更重了,她的生活完全靠信用卡借贷来维持,刘宽除了照常给钱,还办了三张信用卡交给林女使用。

其间,林女还找一个姓余的借钱,利息为10%,10天一周期。由于没有还款能力,最后连余某也不敢再借钱给她了。

林女向刘宽求救,刘宽答应担保其中一笔5万元的债务。让他至今还后悔不已的是,他把当年的一份拆迁合同复印件拿给了余某作为抵押,无意间泄露了家底。

【入套】

情人频繁借钱,借据都写他的名字

从2005年到2013年,刘宽和林女一直保持着情人关系,有好几次,他都帮林女还钱。

刘宽说,虽然他有5套房子,其实银行存款并不多。“一开始,还的都是几千一万多的小钱,我挪点私房钱出来老婆不知道。”刘宽说,这些钱都由他直接交给余某,可没过几天,林女又会向余某借钱。从2010年开始,林女借钱的数额逐渐变大,次数也增多起来,有好几次,她甚至会以他的名义,向余某借钱。

对此,刘宽容忍了。“那段时间,她在和人合伙搞六合彩,手头上资金流转频繁,频繁借钱,估计也是这个原因。”刘宽自我安慰道。

而当时,对于林女借钱,余某向来是来者不拒。事后回想起来,刘宽觉得后怕:“这些钱都是以我的名义借的,我的家底余某一清二楚,这几年房子都在升值,余某当然不担心我还不起钱,钱还不了,还有房产呢。”

【深陷】

想要彻底了断,不想债越积越多

2013年5月份,林女欠余某50多万元还不起,再次求助刘宽。被对方缠的次数太多了,加上也厌倦了这段地下情,刘宽向林女提出做个了断:“我帮你把所有债务扛下来,以后你再去借钱,都不能再用我的名义。”林女答应了。

2013年5月10日,刘宽给余某写了一张借条,内容是“因生意周转需要,借款70万元。”同时,双方达成共识,林女向余某所借的所有借款全部结清。

林女不是欠50多万元吗,借条上为什么写的是70万元?记者不解。

刘宽说,他当时没有偿还能力,找朋友借钱的话,可能要两个月时间,50多万元到时就会滚到70万元,他想做个彻底了断,就接受了这个数额。

让刘宽没想到的是,借钱可不那么容易。借钱处处碰壁不说,其间林女又软磨硬泡,以他的名义又向余某借钱,结果两个月不到,刘宽面临的债务达百万元之多。

【狠招】

资金一进一出,高利贷穿上伪装

刘宽说,在此期间,余某又耍了个花招,“每10天结算一次利息,到期他就让我写借条,把利息当成新的借款,再放到本金里面一起算,继续往上翻滚。”刘宽说,这招很有迷惑性,从证据上看,根本看不出这是高利贷的利息,而像是他又向余某借了钱。

余某还有更狠的招数。2013年10月份,欠款总计到百万元后,余某把之前零散的借条交给刘宽,让他再重写一张100万元的借款,说是方便从公司“走账”。随后,他把刘宽带到银行,先指示同伙张某和吴某,往刘宽的账户上汇入100万元,再让刘宽取出来交还给自己。

“后来才明白,这么一转账,就可以看出他确实有借钱给我。”刘宽说,这种招数一共上演了5次,其中张某往他账户上打了400万元,吴某朝他账户上打了100万元。就这样,他的债主变成了张某和吴某,而不是余某。

【绝望】

将他告上法庭,堂而皇之要欠款

今年7月底,两张法院传票突然寄到刘宽的家中,原来是张某和吴某起诉他欠钱不还,金额是500万元。这事被家人知道后,妻女和他闹翻了,夫妻俩为此还打过架,闹到要离婚的地步,两个女儿也说要和父亲断绝关系。

前不久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一审判刘宽败诉,要赔钱。

刘宽说,现在他连一分钱都借不到了,这500万元欠款让他很绝望。他目前只有5套房子,“要是妻女真和我断绝关系,这些房子还要被分走,到时候我卖了房都不够钱还”。

刘宽说,此时的余某根本不出面,而是指示张某和吴某来告他,“事实上都是他(余某)一手操作的”。

昨晚,记者联系上余某,让记者意外的是,余某很爽快地承认说,之前有借钱给刘宽,“利滚利息滚息很多了,到最后我也算不清楚。”但他转口又说,这些钱刘宽都还给他了,两人之间已没有债务纠纷。

刘宽说,余某等人背后可能有精通法律的高人在指点,不然,做高利贷这种事情,他们怎么敢公然上法庭?

【揭秘】

高利贷换手法,杀人不见血

“和以前的暴力威胁恐吓相比,现在那些放高利贷的都聪明多了,不逼你也不吵你,时间一到就去打官司,利用法律把你的家底给掏空。”一位知情人告诉记者,放贷者还会了解借贷者的家底,“如果你家底丰厚,他们还巴不得本金利息越滚越多,到时候一起算总账。如果家底不多,他们就会早点收手,将债务控制在你的家底范围之内,这样也是减少他们的损失”。

他们的第一招是“瞒”:余某等人很清楚,法律上认定的高利贷是指超过银行同期基准利率的4倍,也就是说产生法律纠纷时支持同期基准利率4倍之内的利率水平,超过银行同期基准利率的4倍,即为高利贷,不受法律保护。但在余某等人的放贷过程中,他们将每个周期产生的利息,以新借据的形式呈现,掩盖了其利息的本质,正是余某利用刘宽对法律的不熟悉,用这招将高利贷“合法化”。

第二招是“换”:当欠款突破百万元时,余某等人让刘宽新写一张借据,但此时“债主”却成了另外的人(本案中的张某和吴某),同时张某和吴某还会用自己账户,给刘宽汇款,这样一来,有借据,有银行转账记录,这都是为日后打官司留下了证据。

第三招是“等”:当余某等人知道刘宽的债务已经达到其家底限度时,就会马上向法院提起诉讼来打官司,前期的相关证据都将他们放高利贷的过程掩盖,刘宽一审败诉也在这伙人的预料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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