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厦门频道首页> 城事 > 正文

厦企首获台土地所有权 厦商务局牵头打造境外投资平台

2014-10-15 09:06:40 来源: 厦门网  责任编辑: 邹玒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厦门日报讯 (记者 崔昊)厦门陆岛酒店有限公司在金门设立的金门陆岛酒店有限公司,日前在金门获得了5510平方米的经营性土地证,这也成为ECFA(《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签订以来大陆第一个获得台湾土地所有权的案例。

厦门陆岛如何成为第一个“吃螃蟹”的企业?在该项目成功落地的背后,记者发现,这一成功不仅得益于两岸经贸合作持续升温的大趋势,更是借助了厦门境外投资服务平台。据了解,由厦门市商务局牵头打造的“境外投资服务平台”,着力推动企业“走出去”,实际投资额3.26亿美元,同比增长超过5倍。

A

多方合力 促成赴台投资第一单

“陆资企业进入台湾投资是大势所趋,而能够迈出第一步、成就第一单正是市商务局、出口信保、进出口银行等多方合力的结果。”厦门陆岛董事长吴椿江说,金门陆岛项目顺利获得两岸相关机构批准,反映了两岸经济合作正在呈现出从单向投资到双向交流的可喜变化,而能够由厦门企业实现“零”的突破,正是得益于便利、畅通的厦门境外投资服务模式。

吴椿江说,由于陆资企业赴台拿地尚无先例,厦门陆岛最终决定通过先在台设立全资子公司,再到金门拿地建设酒店。在此期间,厦门市境外投资服务平台上的各方面可谓鼎力相助。

境外投资有机遇也有风险,被誉为厦门外贸企业“保镖”的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厦门分公司,充分发挥政策性金融机构“先行先试”作用,成功实现了对厦门陆岛酒店有限公司投资金门陆岛酒店项目股权和债权的投资保险承保;项目投资就意味着巨额现金流,中国进出口银行厦门分行主动作为,与厦门陆岛保持密切沟通,一环一证件,一步一材料,为首例陆资观光业落地成功运作奠定了坚实的经济基础;市发改委、市商务局、厦门外汇局等部门简政放权、简化审批,第一时间解决企业在境外投资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B

政府搭台 政策咨询与量身定制相结合

在世界经济全球化的大背景下,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加快了中国经济与世界经济融合的进程,促使越来越多的企业走出国门谋发展。如何让厦门企业在“人生地不熟”的境外市场大展身手,是行业主管部门最为关心的事情。

记者从厦门市商务局了解到,境外投资服务平台建设正在逐步完善和丰富,通过完善联席会议制度、举办境外投资服务日活动、建立网上服务平台等一系列举措为企业“走出去”提供一揽子服务。

据悉,如今该平台上不仅汇聚着市发改委、市台办、市财政局、厦门外汇局等政府职能部门,市贸促会、厦门总商会、厦门对外经贸企业协会等机构和商协会,同时也纳入了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国家开发银行、进出口银行等金融机构以及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服务机构,为企业“走出去”提供强有力的保障。平台不仅加强了各部门和机构联动机制,并且从融资、风险保障、法律、财务等方面为企业境外投资提供个性服务,形成了政策咨询服务与量身定制服务相结合的良性互动,全方位解决企业在境外投资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此外,为了快速便捷地服务企业,厦门市商务局正与在境外投资方面有信息优势的高校配合,建设具有厦门特色的网上境外投资服务平台。届时,企业不仅可以借助网上平台进行一站式咨询,也可以选择合适中介为自身量身打造个性化的“走出去”战略。

C

新政利好 前8月境外投资成倍增长

今年来,境外投资资金扶持、境外投资审批制度改革等新政利好效应日益显现,厦门企业“走出去”的步伐也不断加快。据统计,今年以来,2014年1-8月份,新批项目数66个,协议投资额6.43亿美元,增长28.3%,其中中方投资额6.11亿美元,增长近2.5倍,实际投资额3.26亿美元,同比增长超过5倍。投资地集中在香港、美国、新加坡和印尼。

“厦门市境外投资审批已经实现了‘大松绑’,时限已减至国家文件规定时限的35%,除特定国家和地区及特别行业的投资项目,申报材料齐全的境外投资项目申报一天就能拿到证书。”厦门市商务局相关工作人员向记者介绍,今年9月商务部发布了新修订的《境外投资管理办法》,从审核程序和投资项目方面最大程度地给予了便利条件,而厦门施行的境外投资管理办法则比国家规定的更进一步。

厦门市商务局工作人员说,对境外投资审核程序的简化,并不意味着政府放松对境外投资的管理,而是强调在简政放权的同时,将管理重心由事前审批转向事前、事中、事后服务,形成综合全方位的长效服务体系。

在资金扶持方面,鼓励厦门广大企业积极“走出去”,从全球获取市场、资金、技术、人才,着力提升国际竞争力,厦门也出台了鼓励企业开展境外投资的资金扶持政策。其中,在企业境外投资前期产生的调查费用、勘察费用、法律咨询费用等给予补助;对企业投保海外投资保险费用、“走出去”人员意外伤害险等给予补助;项目项下的资源回运运保费给予补助;对项目产生的银行贷款给予贴息。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更多>>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