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日报讯 (记者 谭欣妮 通讯员 杨长平)他,曾经“维”法,却终究“违”法。辞职后,原是协警的廖某摇身一变,成了“国土局局长”。半年时间里,他骗尽朋友同学,甚至连老师也没放过。近日,思明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认定廖某行为已构成招摇撞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十个月。 廖某今年三十出头,大学毕业后一直在龙岩老家生活。去年5月,他突然高调起来,四处给同学朋友们发名片,自称当上了龙岩某区的“国土与环境保护局局长”。第一个上钩的是朋友阿英(化名)。她一直想办英语培训机构,却苦于没有门路。廖某称自己的资源多,愿意帮忙。阿英信以为真,当即交给他4万块钱。过了两个月,廖某还打了3000元到她账上,说是“分红”。 接着,廖某又把手伸向了恩师老黄(化名)。他谎称自己与人合作投资矿产,想拉昔日恩师入伙。去老黄家做客时,他弄了个“局长工作牌”挂在身上,一再担保有赚不赔,还拿出“矿业合作协议”当场签字。就这样,老黄掏出了3万元,成了他的“合伙人”。一个月后,廖某照样给了老黄3000元“分红”。 在同学的介绍下,廖某又认识了厦门包工头张哥(化名)。以国土局要盖新大楼为由,他允诺会帮张哥弄到工程,但需要“关系费”2万元。得手后,廖某的信心日益膨胀,狮子大开口再要10万。这让张哥起了疑心,一面拖着不给钱,一面暗地里调查,结果让他大吃一惊——龙岩某区的国土局局长压根不姓廖。 “你根本不是局长!”张哥把廖某“押”到厦门某银行柜台,要他把2万元钱还回来。廖某一面取钱,一面给柜员递小纸条,上面写着“我被敲诈勒索了,快报警!”全然忘了自己才是骗人钱财的那一个。 被带回警局后,廖某就全交代了。他虽然不想自投罗网,却更害怕张哥对他不利,“我可能会被打啊,还是报警牢靠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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