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厦门频道首页> 社会 > 正文

男子被拘时立字据借款30万 事后翻脸但笔迹难赖

2014-10-11 16:49   来源:厦门网  责任编辑:邹玒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厦门晚报讯(记者 彭菲)一张落款日期为2013年1月10日的借条引发了一场官司,阿红说当初自己借30万元给阿毅,拖欠一年多都没有归还。阿毅说借条有假,“我当时被关在看守所怎么签字借钱?”近日,思明区法院开庭审理了这起民间借贷纠纷。

阿红拿出一份借款合同,上面写着阿毅借款30万元,借款通过汇款方式汇入阿毅指定的账户人,户名为姚某,并且承诺借款10天后还款。落款有阿毅的签名还有日期。不过,阿毅以自己当时在看守所为由否认向阿红借钱,还称不认识合同里的姚某。

思明区法院审理发现,2013年7月9日,阿毅曾因犯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又15天。此前,在案件侦查的过程中,2012年12月26日阿毅被刑事拘留,2013年1月10日被逮捕羁押于看守所。

阿红解释,汇入姚某的账户是阿毅指定的,她并不认识姚某。当时阿毅确实在看守所,她托人传递、转交合同,最终签字、汇款。阿红向法院申请笔迹鉴定,经过司法鉴定中心的鉴定,认为合同中阿毅的签名字样与他的样本字迹为同一人书写。原本阿毅也同时申请对借款合同的形成时间进行鉴定,但后来又放弃了。

思明区法院认为,依据笔迹鉴定的结论,并且阿毅未能对借款合同系伪造提交相应的证据,应自行承担举证不能的后果,法院确定双方合法有效的借贷关系。因此,法院判决阿毅应当向阿红归还借款30万元,并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相应的利息。

【规定】

诉讼请求笔迹鉴定谁买单

2012年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三条规定:“民事诉讼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在本案中,阿红因申请鉴定笔迹花费了6100元,案件审理过程中,阿红追加诉讼请求,即要求阿毅承担该笔费用。思明区法院的判决支持了阿红的诉求。

据了解,笔迹鉴定不仅能检验正常笔迹,还可以检验书写条件变化笔迹、故意伪装笔迹、摹仿笔迹和绘画笔迹。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更多>>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