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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购7天无理由退货若不执行将被罚 相关办法年内出台

2014-10-10 09:21:15陈泥 来源: 厦门网  责任编辑: 刘玮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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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态】

6大电商企业

建消费维权服务站

“七天无理由退货”是对网购的保护和促进,但也在实践中引发了一些争议。记者从市工商部门了解到,厦门目前已在戴尔公司、名鞋库等6个规模较大的电商企业建立了消费维权服务站。截至目前,已指导电商企业自行与消费者和解网购消费纠纷90件,其中,涉及七天无理由退货28件。

另据了解,目前国家工商总局正在制订配套的处罚办法,有望于年内出台。今后,拒绝或拖延执行“7天无理由退货”的将会被处罚。

【同步】

汽车三包实施一年

消费投诉比增七成

本报讯 (记者陈泥)去年10月1日在全国正式实施的汽车“三包”规定,在厦门也点燃了消费者的维权热情。记者昨日从市工商局了解到,新规实施一年来,全市12315系统共受理汽车消费投诉530件,同比增长了72.2%。

工商部门的分析显示,今年以来,厦门关于汽车消费的投诉主要集中在商家强行绑定消费、销售中虚假承诺,以及退、换车纠纷三大方面。

据了解,今年以来工商部门接到的汽车消费投诉,很大一部分表现为经营者以格式条款强制消费,或未告知消费者强行收费。比如经营者强制消费者在车行办理车辆保险、上牌或保养,否则不予办理提车等。

“汽车三包主要解决汽车使用过程中的三大问题:修理、更换以及退车,但实际操作中真正能退换车的情况确实不多。”工商人员表示。此外,“三包”规定了特定的退换车条件,和新《消法》退换货相关条款在法律层面上还有一定冲突,如何处理、适用“法律”和“规章”,也有待相关部门给出权威解释。

工商人员指出,汽车发生故障,消费者应该先去指定的4S店进行维修,保修范围之内符合条件的方可要求退换车,发生安全事故的,还可以要求赔偿。如果车辆出现缺陷,消费者也可向国家缺陷产品管理中心进行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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