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日报讯(记者 吕洋)9月30日,央行、银监会公布通知,对我国房贷政策作出调整,其中对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贷款购买普通商品住房,执行首套房贷款政策。昨日,记者从厦门多家银行了解到,目前,厦门银行、中行已经开始执行新的房贷政策,即不再“认房又认贷”。 厦门银行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从10月8日起,厦门银行已经开始正式执行央行、银监会的通知,其中,还清首套房贷再贷算首套,可以申请7成的贷款,而具体的贷款利率和贷款成数还得视申请人的资质情况而定。“我们目前总体上是执行央行的政策,但具体操作上还得看客户的具体情况,做好风险把控。”该负责人说。 “首套房贷最低首付三成,是一直以来都在执行的,目前关于还清首套房贷再贷算首套也已经在执行,利率维持在基准利率。”厦门中行相关人士说。而对于通知中的其他几条,该相关人士表示厦门中行目前还在等总行通知。 同时,昨晚建行官方发文明确首套房贷新规,截至记者昨晚发稿时,厦门建行方面表示还没有收到正式通知。 此外,记者还了解到,目前厦门农行、邮储、兴业等都还没有接到总行正式通知,仍然按照之前的房贷政策。“对于央行、银监会的相关规定,工行将认真贯彻执行。”厦门工行相关负责人说。 |
相关阅读:
- [ 10-10]房贷“放水”亟须配套政策“护堤”
- [ 10-09]首套房贷优惠力度还可更大些
- [ 10-01]央行松绑首套房贷:认贷不认房 合理需求获支持
- [ 09-30]工行称将认真执行“闽八条” 承认对房贷政策松绑
- [ 09-27]首套房贷利率优惠谁说了算?
- [ 09-25]福州取消商品房限购 榕银行未接到房贷政策通知
- [ 09-23]扣款日存入房贷被认定逾期还款 再贷款难度大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