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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毁林建坟却半年未立案 村委会收5万出让山林地

2014-10-09 07:07:13 来源: 厦门网  责任编辑: 刘玮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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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1】

村委会收了5万元 出让山林地建墓地

好端端的山林地,为何会建起了坟墓?坟墓怎么又突然“失踪”了?调查人员先到新圩镇政府了解情况。

调查人员了解到,事情起源于马巷镇的一处征地拆迁,因需要迁移一处祖墓,而在这块山林地修建的,正是这座祖墓。新圩镇政府表示,去年7月,马巷镇政府曾派人来联系,想将马巷镇内田村一祖墓迁移到桂林村山林地,该镇领导当时就明确表态,不同意迁移。

既然新圩镇政府不同意迁坟,为何还是毁林动工了呢?调查人员找到了厦门泓川房屋征迁服务有限公司,该公司负责人表示,他们是马巷镇政府的镇属企业,受马巷镇政府委托,协调迁坟事宜的。该负责人提供了当时与桂林村村委会签订的《征用土地协议书》,调查人员注意到,这份协议签订于2012年11月8日,桂林村的那块山林地是被征用的,用作坟墓的迁移墓地,被征土地面积0.81亩,征地补偿款51840元。协议签订后不久,51840元就打到了桂林村村委会的账户上。也就是说,谢先生的反映基本属实,山林地之所以被毁林造墓,是被村委会“卖”出去的。

新圩镇政府表示,今年清明节期间,他们接到了毁林造墓的投诉,立即将情况反馈给镇林业站;还协调了桂林村负责人,明确表示毁林造墓是违法行为,必须立即停止施工,要求其抓紧拆除构建物,恢复林地。目前,桂林村已将原来收取的征地补偿款予以归还;山林地上的构建物也于9月底全部拆除。

【调查2】

案件移交近半年 林业部门未立案

这是谢先生向林业部门投诉时提供的照片,清楚显示有人砍树毁林建坟。

根据谢先生回忆,他很早就将毁林造墓的情况反映给了林业部门,还提供了照片。那么,林业部门为何迟迟没有进行查处?

新圩镇林业站站长苏某表示,今年4月份确实有群众到林业站投诉,因林业站没有执法权,就制作了移交单,将案件移交给翔安区农林水利局的综合执法大队处理。

在翔安区农林水利局,调查人员翻查了这起案件的相关材料,却只有薄薄的几张纸,除了当时林业站上报的移交单以及桂林村村委会签订的《征用土地协议书》等材料外,并没有立案的材料,甚至连测量的记录都没有。调查人员询问经办人员,被毁林地有多大面积,砍伐的树种是什么,对方一问三不知……

翔安区农林水利局表示,他们是今年4月才接到群众举报的,之后派了执法人员会同翔安森林公安派出所、新圩镇林业站工作人员到现场调查。经调查,现场已长时间没有施工迹象,坟墓旁边堆放的水泥经风吹雨淋已硬化成块状,说明停工已久。

显而易见的毁林造墓,林业部门为何没有立案?翔安区农林水利局的解释是,考虑到这起占用山林地案件是由于政府征地拆迁和迁移坟墓造成的,而且占用山林地行为已经终止,毁林方正在积极恢复植被、植树复林等事宜,所以就没有立案。

【整改】

依法进行立案 恢复植被原状

事情原委已经弄清,被毁坏的山林也即将恢复,但这起毁林造墓的事件背后,暴露出基层执法部门执法不严,林业部门在长达近半年的时间里,对占林、毁林行为没有依法立案,反而为违法行为开脱;村委会法制观念淡薄,一纸协议,就出让山林地,让人违法建坟。

针对工作中暴露出的问题,翔安区农林水利局表示,将依据案件办理程序,立即进行立案;经现场初步勘查,被占用林地面积约567平方米。他们已委托司法鉴定机构对被占用林地的林种、树种、株数、面积、立木蓄积量及林木价值进行司法鉴定;对厦门泓川房屋征拆服务有限公司负责人进行调查询问,制作笔录,并责令该公司抓紧时间整改。

翔安区农林水利局表示,目前,种植林木的树坑已挖好,已具备恢复植被条件,待明年春季,气候、土壤等条件具备后,立即种植,恢复原状。该局将跟踪督查。

翔安区农林水利局还表示,将认真反思,深入查找自身监管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研究制定整改措施,并以案释法,对监督管理、执法办案工作中存在履职不到位或失职问题的人员,将严肃追究责任。

新圩镇政府也表示,将认真吸取此事教训,并通报各村居,今后遇到类似问题,必须依法办事。

市民评代表 张肃 张晓良 曾焕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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