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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轻信广告短信 托人办信用卡“丢”了8万元

2014-10-03 08:41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刘玮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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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10月3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陈捷 通讯员 湖法宣/文 陶小莫/图)银行内部有人,就能办高额度的信用卡?

市民李先生因轻信骗子说法,结果信用卡没办成,自己储蓄卡里的近8万元钱却不翼而飞。

为此,李先生状告银行要求赔偿。昨日,导报记者从湖里法院获悉,该院近日一审判决驳回了李先生的诉求。

轻信广告短信 被骗走8万元

这事因一条短信而起。2013年底,李先生收到一条短信,对方自称能帮他“办理高额信用卡”。刚开始,李先生也是半信半疑,不过,他抱着试一试的心态拨通了对方的电话。

电话里,对方自称姓张,表示“银行内部有人,几天就能办好”,并要求李先生先开通一张银行卡,并向卡内存入一定数额的存款。张某还说,办银行卡别留李先生自己的电话,务必要留他指定的电话号码。

李先生一心想办一张高额信用卡,最终他还是相信了对方。于是,他就到对方指定的银行办理了一张银行卡,并预留了张某指定的手机号,还分三次向卡内存入了近8万元。随后,他还把身份证复印件和银行卡扫描件通过邮件发给了张某。

存款3天后,李先生发现自己刚办的银行卡里只剩下100元钱了。再一查,发现他的银行账户被人分5次转出了79900元。这时,张某的电话也打不通了,李先生发现被骗立即报警。

索赔被判败诉 终获30%补偿

李先生后来发现银行卡被开通了快捷支付业务,对此他认为钱被转走,银行负有责任,于是起诉索赔,近日湖里区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在法庭上,被告的银行答辩说,银行为客户开通支付宝快捷支付业务是有依据的。这些依据,包括支付宝平台传送至银行的户名、卡号、手机号码和手机动态密码。银行还说,客户在支付过程中发生纠纷,应与支付宝公司协商解决,不该向银行索赔。

近日,法院审理后认为,李先生没保管好自己的身份信息和银行卡信息,主动将信息泄露给了不明身份的人,而且在申办银行卡时没有如实填写联系方式,存在过错;银行在核对了支付宝交易平台发送来的正确的身份证号、银行卡账号、发送至手机的验证码后,依据客户的付款指示转出资金,并无过错。

所以,近日法院一审判决认为,李先生银行卡内资金的损失不应由银行承担。

一审判决后,经法院协调,支付宝公司补偿了原告资金损失的30%。

法官提醒

管好个人信息 资金才会安全

法官提醒说,一方面,储户不要轻信不明来源的小广告和不明身份人员的推销,要保管好自己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在申办银行卡时务必要如实填写自己的联系方式,预留本人的手机号码,才能确保资金安全。

另一方面,金融机构不能放松对储户资金安全的保障,仍有许多储户对网上交易风险及预留手机号码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是受骗的高危人群。金融机构有必要充分告知并防范可能的风险,比如设定转账限额、办理业务时给予充分的风险提示等,避免给犯罪分子以可乘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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