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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沧率先完善计生奖励办法 "零距离"服务温暖计生家庭

2014-09-30 11:49:37邱雅萍 来源: 厦门网  责任编辑: 刘玮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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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生志愿者走入百姓家中,倾听民声,问需于民。

海西晨报讯(记者 邱雅萍 通讯员 孙越)“我们老两口年龄都大了,孩子也不在了,虽然现在身体还好,但越往后身体会越来越差,希望区里能关注我们这群老人,给我们更多政策上、经济上、心理上的关怀!”

“我们积极响应国策去做了结扎,现在物价都涨了,原来的长效节育奖是不是也要提高些?”

“你们公家人,有的女的50岁就退休了。我们农村人更操劳、老得更快。奖扶为什么要60岁以后才享受,不能提前吗?”

今年7月,海沧区计生局倾听民声、问需于民,了解到以上民意后,结合实际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完善计划生育奖励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而该《办法》的出台也意味着海沧在全厦门率先从生活保障、养老保障等五个方面,进一步帮助计生家庭解决实际困难。在海沧区计生局局长沈瑶看来,该《办法》的出台从“零距离”服务上打通了计生家庭“最后一公里”问题。

计生奖励办法“破冰”

今年4月,在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海沧区计生局各路志愿者走村入户与育龄群众促膝长谈,广纳民意。

“老百姓反映我们的计生奖励标准已经近十年没有改变了,跟不上时代。”沈瑶告诉记者,在前期摸排后海沧区计生局认为应适当拓宽奖励标准,便向上级领导提出了想法。没想到,这个想法得到了海沧区政府的高度重视。很快,由村居代表等共同参与的意见征集会、海沧各部门会议随之召开,海沧区《关于进一步完善计划生育奖励办法》也应运而生。

五奖励加大扶助力度

据了解,《办法》中从生活保障、养老保障等五个方面提高计生奖励标准。在对49周岁(含)至59周岁(含)的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夫妻每人每月发放特扶金900元、60周岁(含)以上的每人每月发放特扶金1100元的基础上,分别增发200元;属低保户的,由原来的每人每月增发特扶金300元提高至增发500元。

对不能再生育、依法收养子女的“失独”夫妻,一次性发放经济救助金1万元。对户籍在海沧区、未满18周岁、父母双亡的独生子女,每人每年发放扶助金2000元,直至年满18周岁为止。

户籍在海沧区的育龄群众落实长效节育措施的,奖励金由200元至500元提高到500元至1000元,其中家庭经济困难的,经申请再给予适当补助,补助金不高于2000元。

此外,海沧区还扩大奖励扶助范围。对符合国家奖励扶助政策条件的夫妇,在其年满60周岁后给予每人每月奖扶金150元的基础上,对男方年满55周岁未满60周岁的,发放奖扶金每人每月50元。

800户计生家庭受惠

今年,海沧街道的颜女士拿到特别扶助金时感激地说:“党和政府没有忘记我们!”据了解,儿子溺水身亡后,颜女士的丈夫老朱受不了打击,一病不起,在2010年病故。原本幸福的三口之家如今仅剩下颜女士一人。颜女士一度曾担心今后的生活是个问题,而现在政府给她提供扶助金,颜女士每年可拿到15600元,基本生活有了保障。

“我失去了一个温馨的小家,但计生部门给了我一个温暖的大家。”颜女士告诉记者,每年春节、母亲节等节日计生工作人员都会上门慰问,还有工作人员跟她结对子,经常上门跟她拉家常,她家的房子也是区街两级计生部门帮她修缮的。据了解,海沧区《关于进一步完善计划生育奖励办法》出台以来,共兑现五种奖励扶助资金约100万元,惠及计生家庭约800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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