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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沧率先完善计生奖励办法 "零距离"服务温暖计生家庭

2014-09-30 11:49:37邱雅萍 来源: 厦门网  责任编辑: 刘玮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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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奖励加大扶助力度

据了解,《办法》中从生活保障、养老保障等五个方面提高计生奖励标准。在对49周岁(含)至59周岁(含)的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夫妻每人每月发放特扶金900元、60周岁(含)以上的每人每月发放特扶金1100元的基础上,分别增发200元;属低保户的,由原来的每人每月增发特扶金300元提高至增发500元。

对不能再生育、依法收养子女的“失独”夫妻,一次性发放经济救助金1万元。对户籍在海沧区、未满18周岁、父母双亡的独生子女,每人每年发放扶助金2000元,直至年满18周岁为止。

户籍在海沧区的育龄群众落实长效节育措施的,奖励金由200元至500元提高到500元至1000元,其中家庭经济困难的,经申请再给予适当补助,补助金不高于2000元。

此外,海沧区还扩大奖励扶助范围。对符合国家奖励扶助政策条件的夫妇,在其年满60周岁后给予每人每月奖扶金150元的基础上,对男方年满55周岁未满60周岁的,发放奖扶金每人每月50元。

800户计生家庭受惠

今年,海沧街道的颜女士拿到特别扶助金时感激地说:“党和政府没有忘记我们!”据了解,儿子溺水身亡后,颜女士的丈夫老朱受不了打击,一病不起,在2010年病故。原本幸福的三口之家如今仅剩下颜女士一人。颜女士一度曾担心今后的生活是个问题,而现在政府给她提供扶助金,颜女士每年可拿到15600元,基本生活有了保障。

“我失去了一个温馨的小家,但计生部门给了我一个温暖的大家。”颜女士告诉记者,每年春节、母亲节等节日计生工作人员都会上门慰问,还有工作人员跟她结对子,经常上门跟她拉家常,她家的房子也是区街两级计生部门帮她修缮的。据了解,海沧区《关于进一步完善计划生育奖励办法》出台以来,共兑现五种奖励扶助资金约100万元,惠及计生家庭约800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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