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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企业税务登记无需住所证明材料 首次明确注销时限

2014-09-29 07:35:31 来源: 东南网  责任编辑: 卢超颖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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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明确注销时限

不但如此,后天开始,厦企办理业务时材料将会少很多。比如,税务登记时,原来需要提交的住所及经营场所使用权证明文件产权证、租赁协议原件及其复印件,以后就不用再提交。

在办理注销税务登记时,也首次明确了办理时限。此前,由于注销业务手续非常繁琐,因此一直都没有明确办理时限。后天开始,办理注销的单位及查账征收个体工商户20个工作日办结;定期定额个体工商户5个工作日办结。此外,厦门市纳税人将可享受到比全国更为便利的“升级”服务,下一步国税部门将推行纳税人税务数字证书(CA 认证),企业很多网上办税事项,将取消纸质资料报送。

需要提醒纳税人的是,这个办结时限不含特别纳税调整时间,若纳税人在注销清算过程中涉嫌偷、骗、抗税或虚开发票等重大事项的,办理时限中止,待稽查结案后继续计算。

今后去办税的市民还会发现,有的业务在窗口办结之后,会收到办税人员给的“提示单”,上面明确告诉你下一步该干什么。这也是《纳税服务规范》要求,窗口办税人员一次性告知纳税人,接下去要做什么。目前,各局正在整理、修订办税步骤,后天开始全市铺开。

导报记者了解到,此次出台的《纳税服务规范》立足税务部门的前台服务,以纳税人依申请的服务事项为主,适当兼顾税务部门依职权进行服务和管理的事项,还包括服务场所、服务方式、服务用语等文明服务事项。

具体包括9类72项212个服务事项1120个服务规范,基本涵盖了纳税人经营运行中的涉税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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