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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企业税务登记无需住所证明材料 首次明确注销时限

2014-09-29 07:35:31 来源: 东南网  责任编辑: 卢超颖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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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9月29日讯(导报记者 香卉辉 通讯员 肖雨 韶青 若虚 文/图)后天开始,厦门企业办税将更快更便捷,不但告别了“其他材料”等模糊字眼,而且税务登记不用再提交住所证明材料,税务注销最快能5个工作日内办结。同时,推行纳税人税务数字证书(CA 认证),很多网上办税事项,将不再报送纸质资料……

10月起《全国县级税务机关纳税服务规范》在全国范围内试行,厦门也同步在全市推开。

办税将告别“其他材料”

很多纳税人可能都遇到过这样的情况,在办理业务时,除了需要准备一系列材料外,还需要准备一份“税务机关需要的其他材料”,这些不确定的“其他材料”常让人摸不着头脑,甚至出现因材料准备不齐全而“多头跑”、“来回跑”的情况。

但是后天以后,纳税人办事前,只需参照厦门国税部门根据《全国县级税务机关纳税服务规范》修订的《办税公开指南》报送资料,就可清清楚楚地知道需要准备什么资料,确保即时办结。

在厦门,国税部门对“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能删除的删除,不能删除的明确具体资料内容。比如出口退(免)税资格认定业务,原来的“其他材料”现在已经明确为出口企业超过30天期限的“超期说明”,说明未在30天内前来办理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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