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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被逼提前退休 企业“虚增”员工年龄被判侵权

2014-09-27 09:41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卢超颖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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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年龄 哪个版本是真的?

法庭之上,关于老王的年龄成为最大争议焦点。

法官发现,老王竟然出现了两个版本的年龄。用人单位说,老王已经60岁,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了。但老王说,他明明只有58岁,是企业给他“虚增”了两岁,逼他提前退休。

双方都向法官提交了证据,用人单位提供了老王早年的一份登记表,载明老王的出生年月为1952年8月,证明企业通知他时,他已经60岁了。

但是,老王提交的证据更多,包括他的居民身份证、工作证、退休证和退伍军人证明书等,所有这些证据材料,都明确载明他的出生日期为1954年8月,即“被退休”时他确实是58岁。

老王还说,公司为他办理的工作证也是58岁,可是,公司却在明知他只有58岁的情况下,还提供虚假材料为他办理退休手续,既不合法,也不道德。

法院判决 企业侵权应当赔

经审理,近日思明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认定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当赔偿老王经济赔偿金89294元。

法官分析说,依照法律规定,劳动者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并享有社会养老保险待遇时,劳动合同才能终止。但是,在现实生活中,有的用人单位为了减少开支、降低社保费用支出或者聘用更年轻的劳动者,以提前为职工办理退休手续的方法侵犯劳动者权益。

本案当中,老王的正式身份证明确表明他“被退休”时只有58岁,但是,用人单位却并未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反而有意以其单方认定的年龄为老王办理退休申报。

而且,用人单位还在劳动部门批准老王退休前,老王也未实际享受养老待遇的情况下,就单方提前终止劳动合同,并停止支付工资,显然侵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因此,法院判决认为,用人单位这种行为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承担赔偿责任。

福建联合信实律师事务所杨朝玮律师告诉导报记者,退休年龄的证据应当以公安机关所出示的为准,一般情况下,以居民身份证为准。因此,本案应当认定老王实际年龄为58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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