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9月27日讯(导报记者 陈捷 通讯员 思法/文陶小莫/图)老王一觉醒来,突然“老了”两岁。他原本58岁,但老板却对他说“你已经60岁了”,就让他提前退休回家了。 更让老王不满的是,用人单位还在劳动部门正式批准他退休前,就停止发放工资,导致老王处于无收入状态。 近日,这家逼员工提前退休的用人单位被判败诉,思明区法院还要求其支付近9万元赔偿金给员工。 还差两岁 老员工“被退休” 老王说,他是在58岁时突然“被退休”的。之前,他已经和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约定合同期限为无固定期限。 签了这份无固定期劳动合同后,老王以为自己端上了“铁饭碗”,每月3700多元的工资可以一直领到60岁退休为止。 但是,老王没想到,2012年8月3日,公司突然向他出具一份《退休通知》,告知他说,经有关部门批准,老王从2012年8月31日起准予退休,终止双方的劳动合同。 老王对此很气愤,他说,公司仅凭一纸通知,就停止发放工资,也不让他继续上班,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 收到公司通知不久后,老王就以公司非法解除劳动合同为由,向厦门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合同的赔偿金。 仲裁委审理后,很快就作出了裁决,要求公司向老王支付赔偿金89294元。不过,裁决后,公司不服该裁决,又向思明区法院提起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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