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日报讯(福州站记者 张珺)鼓浪屿上三四百家大大小小的家庭旅馆与厦门市区的诸多家庭旅馆一道都有望纳入法律的监管范畴。 记者昨日从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上获悉,我省已经将《福建省旅游管理条例(修订)》列为2014年立法计划审议项目,家庭旅馆将纳入条例的调整范围,从法律上对家庭旅馆的监督、管理、相关责任等作出明确规定。 据悉,省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期间,魏刚等10名人大代表提出“关于制定《福建省旅游定点家庭旅馆管理条例》的议案”,省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专门对此进行了调研,认为家庭旅馆已成为旅游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但也存在一些问题,需规范管理。记者了解到,目前,省旅游局已经完成了《福建省旅游管理条例(修订)》的草案初稿,并报省政府法制办。下一步,待省政府提交法规修订草案后,省人大常委会相关部门将对其进行初审,并充分考虑省人大代表们在议案中提出的意见建议,加以完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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