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岸关系和平发展协同创新中心执行主任刘国深 推动两岸和平发展的重要着力点 “《条例》目标明确、定位清晰,措施具体,体现了协同合作理念。”这是两岸关系和平发展协同创新中心执行主任刘国深对《条例》的总体印象。 肯定治理结构上的创新 刘国深认为,示范区的建立,不仅符合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大潮流,更将成为推动两岸和平发展的重要着力点。“福建和厦门的领导长期以来都在努力寻找推动两岸关系发展的着力点,但一直苦于如何破题的问题,先后提出了很多概念和构想,但我总感觉缺少切实可行的着力点和有效的操作平台。而这次两岸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合作示范区的建设,我认为可以成为一个具体可行的着力点。” 刘国深从两岸合作的角度,肯定了《条例》在治理结构上的创新性。“如何让示范区有一个恰当的定位,为两岸共同事务的合作治理留下足够的着墨空间,值得我们重视,目前来说,两岸的公权力之间要实现直接合作还是比较困难的,单纯的企业单位也不能解决合作治理的问题。所以,设立“非官非民”的管理局的方式很好,有利于现阶段两岸共同事务的合作治理,不失为一种前瞻性的考量。” “《条例》的内容充满了两岸色彩。”刘国深注意到,《条例》中对台湾企业和个人来示范区发展设立了诸多便利措施,“包括准入门槛、生活保障、职业资格等证书的获取和简化、法治环境的特殊安排等,这些实际上是为了方便台湾高科技企业、方便台湾个体经营者进入示范区创造了比较好的条件,为示范区的两岸关系留下了浓墨重彩。”刘国深相信,示范区的发展将不仅仅限于科学、医疗、教育领域,将来会有更多的台湾居民进入示范区演绎出更多的生活故事——从这个角度来说,示范区具备较大的两岸关系和平发展想象空间。“随着两岸共同事务形成的日益丰富多彩,自然而然地就会衍生出许多需要两岸共同治理的事务,能否有效治理,将直接影响到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巩固和深化。《条例》考虑到了这个问题,像示范区的咨询委员会邀请台湾同胞参与,恰恰体现了共同事务合作治理的精神。开发区的高级管理人才也可以聘请台湾的专家学者来担任,我觉得这本身就是两岸合作治理、共同治理的表现形式。” 要立足全国来看示范区 刘国深进一步表示,示范区的建设具有“探索性意义”:台湾企业进入示范区后肯定有很多新困难、新问题冒出来,在解决这些问题的过程中势必将积累一定的经验教训,这些探索而来的经验教训将为示范区今后的推广提供借鉴。“作为两岸和平发展进程中的试点,示范区将从经济、社会到文化、教育,甚至两岸共同事务的合作治理层面,为两岸和平发展创造出很多新的思路,慢慢的这些经验将推广到全市、全省、甚至推广到全国,以充分发挥示范区的功能和作用。” 刘国深建议,示范区在探索建设的过程中,应引进两岸相关学者专家,同步参与和研究示范区的发展进程,“以厦门大学为牵头单位的两岸关系和平发展协同创新中心,是一个广泛联合海内外一流台湾研究专家学者的学术机构,中心愿意积极参与并融入这项工作,在示范区建设过程中发现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思路,甚至向中央提出相关的意见和建议。” 刘国深强调,要立足全国,立足大局来看示范区。“示范区绝对不仅仅是向台湾企业招手,示范区也要向大陆的这些高科技产业、科研机构招手,把两岸的正能量结合在一起,共同创造中华产业集群;同时它也要向国际社会招手,推动海内外优质资源的整合,形成推动两岸关系和平发展强大的正能量,造福两岸人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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