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日报讯(记者 郭睿 通讯员 翔法宣)靠着一台便携式B超机和几支针管,这对“打工仔”夫妇干起非法鉴定胎儿性别的勾当。日前,夫妇俩被翔安区人民法院以非法行医罪判刑。 一张“康达门诊”的名片,去年起就出现在翔安区马巷镇、湖里区枋湖村等地,甚至还“飘”到了漳州市区,上面标注的业务是“鉴定胎儿性别”。 漳州妇女阿玲与丈夫去年1月就生育了第一胎,是个女儿。去年10月,阿玲再度怀孕。12月初,她于漳州一处广场捡到一张“康达门诊”的名片,上面印有“胎儿性别鉴定”等字样。在同丈夫商议后,阿玲拨通了上面的电话。接电话的男子告诉阿玲可以做B超检查和抽血两种鉴定,后者一次4000元,抽的血会送至香港检查,准确率更高。 阿玲选择抽血鉴定,按照约定时间在厦门火车站与男子见面。对方将阿玲带进某小区的商品房内。在那里,已有三名怀孕的女子在排队。 抽完血约半个月后,阿玲收到快递,被告知怀的是女胎,她就在漳州市一家医院作了人流手术。 后来,阿玲得知,从去年10月到今年3月2日被查,这家“康达门诊”先后为30余名孕妇鉴定胎儿性别,致4名孕妇因得知怀女胎而人为终止妊娠。 那个为阿玲抽血的女子名叫聂某,1988年生。据她供述,去年10月初她从河南来厦务工,因未找到工作投靠大学同学“王艳”,而“王艳”就是靠鉴定胎儿性别赚钱的。聂某就这样跟随“王艳”学习使用B超机,慢慢的两人开始轮流操作,并向每名孕妇收费100元至600元不等。聂某的丈夫马某则负责联系孕妇,并将孕妇带至公寓(往往是酒店客房或者临时出租屋)。 今年2月28日,“王艳”说她不想再做了,聂某夫妇接手。结果,3月2日,聂某、马某在枋湖一室内使用便携式B超机为六名孕妇鉴定胎儿性别时,被翔安区卫生局的工作人员当场查获。 据调查,这夫妻二人均未取得医师资格证书和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判决】 翔安区人民法院于近期审理此案,以非法行医罪判处被告人聂某有期徒刑九个月,马某有期徒刑八个月。而另一嫌疑人“王艳”则因具体身份信息不清,翔安公安分局已协查通报各地公安机关,并派民警前往河南进一步查清该“王艳”具体身份的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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