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洗车店开在居民楼下被投诉仍照开 城管滞后工商漠视

2014-09-18 07:29:31黄璜 来源: 厦门网  责任编辑: 刘玮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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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1】

城管片面强调“经验”,导致查处效率低下

调查人员向思明城管执法局了解情况,该局介绍了处理经过。6月10日,城管嘉莲中队接到投诉后就到过现场,当时该店人员说是在装修办公室,不是要开洗车店,店招写的也是“华夏联盟(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城管执法人员告知,此处是禁止经营可能产生噪声、振动的汽车维修项目的地点。6月24日,思明城管再次接到投诉前往现场,发现该店已在从事洗车业务,且无相关证照,城管人员开具了《限期改正通知书》,要求该店整改。次日,城管人员到工商部门调档,发现该店未进行商事登记。

7月11日,城管人员再次到现场,发现当事人仍在开展洗车业务,店内悬挂了一张别处地址的营业执照。执法人员开具《行政执法通知书》,但当事人一直没来配合调查。7月29日,城管人员再次前往工商部门调档,还是没有该店的相关资料。8月4日,思明区城管执法局通过抄告平台将该店无照经营情况抄告给工商部门。8月12日,城管人员再到现场,发现该店于8月1日办理了营业执照的地址变更,但实际经营项目与登记的范围不符。这次,经营者坚称他们是有证的,拒绝配合城管部门调查。8月28日,思明城管到工商部门调取该店的相关资料,于次日立案。

思明区城管执法局介绍的情况显示,城管部门6月接到投诉,8月才进行立案,处置显然滞后。思明城管表示,他们的处理确实不够及时、到位。主要是,根据以往的经验,以实际经营者个人作为行政相对人立案,案件流程进行到一半,经营者往往会突然换人,规避查处,所以多次到工商部门调档,准备以经营单位作为行政相对人,造成查处时间拖延。

[点评] 根据《厦门市环境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城管部门是查处在“禁设点”开设洗车店的主体,发现违法违规,就应在第一时间采取有效的查处措施,一味强调“经验”,往往导致案件查处滞后。

【问题2】

工商强调“不归我管” 不利于查处违规经营

对于该店在商事登记中的违规行为,思明区工商局却认为,洗车店违规经营问题不属工商部门监管、查处的职责范围,因此漠然视之,且对是否接到群众有关投诉,说法前后不一。

1日下午,调查人员向嘉莲工商所了解情况,工商人员表示,知道这家被群众投诉,并曾经存在无照经营的情况,可以将投诉记录、处理情况调出来,提供给调查人员查阅(因为时间关系,当时未调出)。但到了2日上午,思明区工商局相关人员却坚称,并不知道群众对这家店的投诉,也不曾接到思明区城管执法局通过抄告平台发来的信息。

[点评] “车联盟“先是存在无照经营情况,将别处经营地点的执照“移植”到洗车项目禁设点,后来进行的商事登记经营项目又与实际经营项目不一致,这些都是违反商事登记规定的行为,工商部门应当主动配合或会同其他执法部门开展查处,不能漠然视之。

【整改】

城管加快案件处理 并防止洗车店死灰复燃

在市纠风办的敦促下,思明区城管执法局采取有关措施。目前,该洗车店已停业。思明区城管执法局表示,将加快案件办理进度,依法依规做出处罚;辖区城管执法中队也将加强巡查,发现该店继续违规经营立即制止,依法依规暂扣经营工具,避免案件办理期间,该店违规经营行为死灰复燃。

市市政园林局、市环保局思明分局也积极表态,将加强部门之间的沟通协作,加强关注商事信息平台转来的无证经营行为,及时会同、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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