尴尬多:交警大队长难指挥派出所民警 以派出所为单位管理城市交通,为何会各自为政呢? 这要从“三警合一”机构调整说起。按规定,交警支队保留,各区交警大队成建制划归六区公安分局、基层交警中队划归派出所,在这种情况下,原本负责全局交通疏导优化的交警支队,调动不了交警大队;而交警大队说话,派出所又不听。 一位市领导曾提到这样一个尴尬现象——有个公安分局交警大队的大队长,发现一条主干道大堵车,呼叫派出所民警开放红绿灯分流,结果民警不理他:“你先跟派出所领导说,我再分流。” “民警归派出所管,不在交警大队直接管辖范围内,调动、协调起来往往就会出问题。”一名交警部门的负责人向本报表达了自己的无奈。 一名协警在车流中执勤。 【民警声音】 “块状”管理 不利于“线”性交通 城市交通要如何管理,如今的管理方式有没有问题?一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老民警向本报做了分析。 这名老民警说,城市交通相比农村交通,主干道多,复杂得多,相互都是关联的,因此,在疏导方面要有大交通通盘考虑、调度的视野。而如今的派出所管理,主要是以辖区的“块状”管理。 “将线分割成一段段,协调再出现问题,所谓的交通,就通不了。”老民警说,以仙岳路为例,原来仙岳路从海沧大桥引桥到SM城市广场附近,是由一个滨北中队管理。如今,同样的路段至少涉及三家派出所——高架桥下路段,海沧大桥引桥到仙岳隧道附近,由滨北派出所负责;过了仙岳隧道再到SM城市广场附近,由筼筜派出所负责;此外,江头派出所也负责一段。 “如果直接成立一支专门的仙岳路交通中队,或许就不用这样麻烦了。”老民警说。 【专家意见】 交通管理要专业化 “厦门交通问题的根源,还是在于提高管理能力。”集美大学退休教授、交通专家林地球说。他认为,“三警合一”是个好想法,但随着形势的改变,从实际情况来看,“三警合一”对城市交通而言效果不佳。 林地球说,首先,交通管理没有专业化。 他走访派出所了解到,原本交警转为管理治安,自然变得生疏;而原本管理治安的片警转而去疏导交通,不免出现指挥不当的情况。他提议,原本的交警还是专攻交通疏导与事故处理,可以在交通闲暇时期兼顾少量治安问题;而原本的治安片警、巡警仍然专攻治安、盗抢案件处理,在交通繁忙时期可以出外处理交通事故。“‘术业有专攻’,说的就是这个道理。” 此外,林地球还说,路面疏导交通的民警肩负着出警任务,早晚高峰时期,他们一旦出警,路面上就再无疏导交通的民警,无疑是对路面交通又一考验。也就是说,相关管理部门应该审视自我管理方案,合理分配警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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