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近百枚公章"退休" 同时有20多家单位申领新章
2014-09-16 16:08:23 来源: 厦门网 责任编辑: 刘玮 我来说两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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换新 每天达百枚之多,政府部门不到一成 一枚印有单位名称的公章,其实就是该单位的“身份证”,具有法律效力,在单位新成立、公章遗失或者破损时,都需要申领新的公章。实际上,申领的新章不止一枚。“有些单位,会申领一套公章,包括单位名称章、财务章、发票章、合同章。如果换了法人,还得换法人章。” 窗口工作人员说。 记者了解到,每天印章核准受理窗口的业务量都非常忙,一天下来,一般有20多家单位来申领新公章,公章总数达百枚之多。这其中,企业单位占90%,政府部门不到10%。 “现在开公司的门槛很低,很多人都能开,而且还一开就好几家,申领的公章一套就好几枚。”工作人员说,他们发现,今年上半年,企业成立申请新公章的占绝大部分,估计到下半年,更换公章的业务可能会占上风,“有的是保管不善,有的是因为使用中出现很多问题,比如磨损、印泥质量不好等,公章就得更换”。 探秘 随身“携带”密码,边缘纹路也防伪 别看公章不大,里面的防伪技术含量却不少,不懂行的根本看不出来。 记者了解到,除了字体字号、公章大小等有明确规定之外,公章印刻出来时,都随身带一串随机生成的数字,这串数字就是此枚公章的编号,“如果没看过新公章的,想当然去仿制,肯定是没有这串数字的,一看就知道是假的。”工作人员说。 还有,公章在设计时,还会有一些很难观察到的细节部分,比如公章边缘部分的纹路等,细小到要仔细去辨别才能发现,而这些纹路正是一种特殊的防伪标识。 链接 私刻公章有罪 最高获刑十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一)伪造、变造或者买卖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的公文、证件、证明文件、印章的”,对于刻字业违反管理规定承制公章的,属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给予行为人或者企业的负责人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的治安管理处罚。如果私刻、伪造、变造公章,则应以扰乱公共秩序罪论处。 第二百八十条规定:“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提醒 厦门市网络公章申请刻制流程:从2012年5月20日起,网络公章刻制申请必须先登录“http://www.xmyz.com.cn”,点击“公章刻制申请”按钮进行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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