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干部听取经验介绍。(记者 王协云摄) 厦门日报讯(记者 吴晓菁)经验在分享,共识在凝聚——上周,思明区连续两天举行“美丽厦门共同缔造”社区干部培训班。 这场别开生面的培训,与会对象是思明区200多位在社区从事“美丽厦门共同缔造”行动的工作人员,而授课的不是专家、不是学者,也不是领导,都是活跃在美丽厦门共同缔造行动中的一线工作人员,有思明区缔造办的工作人员,也有来自试点社区的社区干部。 让基层干部“现身说法”,用自己的探索与实践来生动演绎共同缔造的理论——这是思明区开展“美丽厦门共同缔造”以来掀起的又一轮思想开拓新高潮。培训会的主办单位思明区委组织部说,此次培训是为了进一步深化社区干部对“美丽厦门共同缔造”内涵的认识,确保上下一心,共同推动美丽厦门、幸福思明建设落到实处,取得成效。 思明区表示,一年来,通过“美丽厦门共同缔造”行动的探索,明显感觉到干部作风进一步改进,群众工作能力进一步提升,政府效率和社会活力进一步增强,党群、干群关系进一步改善,这样的培训将可以更好地把共同缔造理念落到实处,抓好群众身边的每一件具体事,让幸福看得见、摸得着、感受得到。同时也要把好的资源留给群众,才能落实民生优先,才能征服民心、赢得民意,从而推动建设基础更好、水平更高、品质更优、群众更满意的幸福思明。 学什么? 社区干部如何带领居民更好参与共同缔造 作为厦门市“美丽厦门共同缔造”行动试点区,2013年8月,思明区先行开展了“美丽厦门共同缔造”行动试点工作。随着今年“美丽厦门共同缔造”行动在思明区96个社区的全面开展,社区干部逐渐成为共同缔造行动中的带头人、领头羊。 各社区积极转变提升工作思路和工作方式,调动群众、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的积极性,从群众需求出发、从房前屋后出发、从小事实事出发,更大范围、更广泛地引导群众走出来、说出来、动起来、参与进来。 共同缔造,核心在共同,基础在社区。如何让更多社区干部更好地带领居民参与到共同缔造中来? 思明区委专门组织了这场培训会,让已经有过共同缔造实践经验的试点社区干部“传经送宝”。听课的对象都是从事美丽厦门共同缔造行动的具体工作人员。 “让社区干部更加了解美丽厦门共同缔造的内涵,加深理解,也更能促进他们在工作中更好地应用共同缔造的理念。”思明区委表示,除了这场面向社区工作人员的培训外,接下来他们还将举办针对全区科级干部的培训,扩大共同缔造理念在基层干部中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怎么学? 典型社区当榜样,分享一线工作心得经验 思明区缔造办工作人员陈舒杨带来了最新的台湾社区营造经验。全新的思路、特色的做法让社区干部耳目一新。讲到精彩之处,现场按快门的声音此起彼伏。陈舒杨说,这次的培训介绍了其他城市以及台湾的经验,希望能够在社区中产生一种“牵引力”,把居民牵引出来,让他们走出家门,一起共同营造和谐的社区。这是社区营造的关键。 中华街道镇海社区党委书记苏江圳是个大“红人”了。在过去一年多的共同缔造实践中,他带领社区工作人员一起摸索出了关于老旧小区共同缔造的“1234+N”微自治模式。“今天走上讲台,和其他的社区干部分享共同缔造经验,我们有的经验看起来都是‘婆婆妈妈’的,但都是镇海社区在不断地摸索中逐渐找到一条开放式老旧小区的共同缔造路子,厦门的开放式老旧小区还有很多,我特别希望镇海社区的经验可以复制到其他社区,在业委会无法成立的情况下,可以组织更多居民骨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 瑞景社区党委书记方英说:“在共同缔造的过程中,很多人还有困惑,出现浮躁的心态。其实,这场共同缔造行动应该是和社区工作结合起来的,共同缔造应该是社区所有工作的指导原则。一年多了,社区工作者不能再停留在概念的认知上,要提升认识和工作方法,要让百姓自己动手,要让百姓知道,生活在社区,什么是社区精神。社区的事情要靠自己的力量来解决、来完善。” >“课”后感言 ●阮秋娥(厦港街道下沃社区): 真的是了解了经验,开拓了眼界,拓宽了思路。我们要着眼于从解决群众最急需解决的小事做起,引导群众共同参与,也发动共建单位来出谋划策。 ●张帆(鹭江街道鹭江道社区): 鹭江道社区老厦门人居多,要发动居民参与到社区管理中来一直是个难点。通过培训,学习了一些试点社区的经验,我们就可以借鉴使用。 ●胡柳思(嘉莲街道莲兴社区): 这次受到的最大启发,就是在共同缔造中,如何做好前期工作,收集征求意见时,对反对意见也要进行分析,多方联合社会资源,形成合力。 |
相关阅读:
- [ 09-11]漳州:干部为子女办“升学宴”被通报 3起典型案例
- [ 09-04]永泰闽清各通报2起违反八项规定典型问题
- [ 08-11]城管申报烈士极不恰当
- [ 07-12]榕上半年处理35人党政纪处分12人 通报典型案例
- [ 07-07]反四风要治治典型经验“注水病”
- [ 05-14]网上骂句“孬种”被拘,属执法过当
- [ 04-23]警惕教育实践活动“剑走偏锋”
- [ 04-02]别误读《一仆二主》中的非典型“拜金女”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