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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岁保洁员超法定劳动年龄 上班骨折不算工伤

2014-09-13 10:01   来源:厦门网  责任编辑:卢超颖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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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愿多给五六百元

厦门白世德楼宇管理有限公司工作人员吴先生表示,因为赖女士超过50岁,公司跟她签订的是聘用协议。公司为她买了意外保险,但是她的医药费超出了保险公司可以赔偿的金额,多出的部分要由她自己出。辞退时也根据协议,提前通知她了。

吴先生还表示,已将赖女士的情况反馈给公司,工会可以多补贴她五六百元。

劳动部门:不算是工伤

赖女士在工作时手摔骨折,能否认定为工伤?为此,记者联系了厦门市人社局劳动保障科。工作人员表示,赖女士的年纪已超过法定劳动年龄,且与物业公司签订的是聘用协议,不是劳动合同,不存在劳动关系,而是劳务关系,所以不能算工伤,医药费和受伤后的工资只能和单位协商处理。如果员工不满意,可以走法律途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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