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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首批8家养老机构纳入医保定点 限本市户籍参保老人

2014-09-12 17:18:37吴笛 来源: 厦门网  责任编辑: 刘玮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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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晚报讯(记者 吴笛 通讯员 胡晓牧)记者今天上午从市人社局获悉,为解决入住养老服务机构参保老人看病医疗费结算问题,近日,市人社局将首批验收合格的8家机构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服务范围。

根据规定,对入住这8家养老服务机构的本市户籍参保老人,在其内设医疗机构(含医疗合作)门诊发生的、符合医保规定的医疗费用,可使用社会保障卡即时刷卡结算。

同时,对入住这8家养老服务机构的本市户籍参保人员,属于生活不能完全自理、70岁以上患慢性病行动不便、重度残疾患者发生的床位费,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和《厦门市医疗服务价格》规定的普通病房床位费标准结算:入住单人间、双人间的按双人间标准结算;入住三人间的按三人间标准结算;入住四人间及四人间以上的按四人间标准结算。

【名单】

●社会福利中心金山养老院医务室

●市社会福利院医务室

●新阳养老院医务室

●敬善养老院医务室

●莲花爱心护理院医务室

●莲花长寿村老人公寓医务室

●明珠养老院医务室

●东渡老年公寓门诊部

【链接】

申请纳入医保定点的条件

一是养老服务机构内设的、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卫生所或门诊部;

二是养老服务机构与一级以上(含一级)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开展医疗合作,在养老服务机构内设置的医务室,双方签订合作协议后,向市人社局提交书面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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