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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女子KTV唱歌险遭朋友强奸 大声呼救后逃脱

2014-09-10 07:53  陈捷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刘玮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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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9月10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陈捷 通讯员 思法)女子在KTV唱歌,上洗手间后误入无人包厢,一名刚认识的朋友竟然尾随进入要强奸她。近日,该男子因犯强奸罪在思明区法院受审。

受害女小璐(化名)说,试图强奸她的男子王某并非陌生人,而是当晚唱歌的时候,熟人刚介绍她认识的朋友。当时,王某见她误入包厢后,就尾随进入,将她按倒在地。而此时,小璐的老公和儿子正在KTV寻找她。

案发前,小璐因和老公吵架,已经几天没有回家了。去年12月26日晚,小璐老公的朋友小林夫妇,想帮忙调解小璐夫妇的关系,就约了小璐一起吃饭,还叫上了朋友王某等。

饭后,他们就一起到厦门摩尔莲花附近的一家KTV唱歌,包厢号是219。

唱歌时,小林夫妇打电话给小璐老公,让他来接小璐回家。于是,小璐老公带着孩子一起到KTV接小璐。

随后,小璐去上洗手间,她想回包厢时,不小心走错了,进了没有客人的215包厢。

她发现走错后,刚要开门出来,却被王某又推了进去。小璐还没反应过来,王某就抱住小璐,将其按倒在地,要实施强奸。

小璐竭力挣扎,幸好,这时有人推门进入包厢,小璐大声呼救,王某迅速逃离现场。

案发两天后,王某在其暂住处被警方抓获。经查,王某今年30岁,无业,数年前曾因犯盗窃罪被判过刑。

近日,思明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认定王某使用暴力欲强行奸淫妇女,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不过,他由于其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系犯罪未遂。因此,一审判处王某有期徒刑2年10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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