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日报讯(记者 陈泥 通讯员 杜宁)随着“九八”、中秋小长假的到来,来厦游客也将随之增多。昨日,市工商局和市消保委结合近年来旅游消费的投诉热点,就节日消费最“热”的几个领域发布典型案例和消费警示,提醒来厦游客当心落入“陷阱”。同时,市工商局和市消保委也呼吁广大市民,如发现商家有违法行为,可立即向有关部门投诉。 陷阱1 果贩骗人 >>案例:王先生来厦旅游期间在一水果摊上买了30多公斤芒果,6元/斤,价格共计437元,并让经营者帮助快递回家。可待旅游结束回到家后,他发现收到的芒果只有不到15公斤。随后,王先生多次联系商家,商家都拒接电话,他只好向12315投诉,要求经营者退款并做相应赔偿。 >>提醒:1.消费者应尽量避免在流动摊点购买水果,应到有经商事主体登记的场所购买,以防投诉无门。2.快递邮寄水果最好与经营者和快递人员三方当面交易,以防短斤少两或被掉包。3.消费者应向经营者索要票据和联系方式,以便发生纠纷时及时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陷阱2 的士蒙人 >>案例:外地游客蔡女士在一的士司机的推荐下,来到曾厝垵一海鲜大排档就餐。当时点了3道菜,价格共计547元,分别是黄螺、白螺及扇贝,其中一道黄螺秤重时有3斤4两,但实际上菜却只有一点点,蔡女士怀疑该店存在短斤少两或将海鲜调包的行为,而的士司机有拿回扣之嫌,遂向12315投诉。 >>提醒:1.消费者应选择有经商事主体登记、口碑较好的餐饮店就餐。2.不要盲目相信“的士”司机或导游推荐的本地“特色”、“平价”餐厅。3.索要票据,以便权益受损时及时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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